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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157     |      发布时间:2024-04-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相关规定。根据xx市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大力开展城区和乡镇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覆盖,切实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打造和美健康xx,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压实主体责任。农贸市场经营者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主体责任,按时限、规范标准完成市场物业管理、场内环境卫生、市场基础设施完善、摊位规范布局等整治任务。

(二)加强整体联动。各相关责任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依规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农贸市场内摊位及公共通道环境卫生,做到摊位码放整齐,垃圾随扫随清,不得有暴露的乱堆垃圾和垃圾死角,不得有垃圾外溢、外流现象。重点对市场公厕、下水道、水池、垃圾桶(箱、池)等部位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疏通明沟暗渠。(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二)整治场容场貌,督促门店落实“门前三包,督促各经营门店配合整治。(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三)整治卫生死角,彻底清理消除农贸市场周围杂物、垃圾,督促市场业主(物业管理公司)认真落实保洁制度,配齐环卫设施,做好农贸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工作,保持垃圾点垃圾不乱抛撒、乱堆放,及时联系垃圾清运车清运出场,保持市场经营环境整洁干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四)整治占道经营、出摊经营等违规行为。整治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违章搭建等行为,防止因占道经营、违规搭建等行为导致人群聚集,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五)整治设施不全、污水乱排、摊位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加快推进制定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方案;制定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及经营业态清单。统筹城区菜市场改造,指导菜市场经营单位建立肉菜追溯系统。严格执行菜市场经营业态清单。(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城乡投公司、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六)整治场内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活禽交易等行为。

一是全面关停全县市场内非法活禽交易,坚决取缔违规行为、限制活禽交易区域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和不合格禽产品销售行为。在县城空地建立两个小型集中活禽屠宰点,集中管理,其他乡镇各建立一个活禽屠宰点,并做好防疫消杀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二是严禁在农贸市场内出售、收购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它产品。清查饲养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者是否持有林业部门颁发的《狩猎证》或《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人工繁育行政许可文件、《经营利用许可证》或经营利用行政许可文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责任单位:县林业局、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三是督促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户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动物防疫活动管理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七)整治食品卫生,督促食品经营者尤其是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落实“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督促市场经营户依法依规经营,持证亮照,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食用农产品“一票通”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对市场内的公平秤进行现场计量检测,确保市场计量精准;督促市场经营户明码标价,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确保市场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xx镇人民政府、xx镇人民政府、市场业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7日前)。根据县政府具体实施方案,召集各责任单位及市场业主,开展全面动员部署。对需要提档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因地制宜,制定“一场一策”改造方案。

(二)实施整治阶段(2024年4月17日-4月27日)。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整治。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4月27日-5月6日)。对现场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巩固提高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城管执法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会议组织、信息汇总、材料收集、媒体宣传,以及专项整治工作、市场监管等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与纵深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结合起来,加强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从严处理。

(三)确保整治实效。各责任单位对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验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巩固扩大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在主体资格、食品追溯、检验检疫、诚信经营、熟食经营、商品质量、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水平。各责任单位要于5月6日前向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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