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69 | 发布时间:2024-03-30
乡镇纪委书记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发言提纲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2024年1月)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县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安排,会前我认真开展自学,学习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现将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
一、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本人2022年是一般干部,未参加2022年民主生活会。
二、问题查摆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一是理论知识学习不足。对系列新理论、新观念学习停留在表面,对精髓要义、内涵实质、实践要求研究得不够深入不透。学习局限于集体学习和各类学习平台“刷分”式学习,甚至因忙于工作,存在以干代学、拖延推后现象。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没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促进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举措,在学思用贯通、知行信合一上有差距。
2.维护党央中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一是政治信念不够坚定。政治意识存在局限性,片面认为只要在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上站稳脚跟、立场坚定就行,对一些敏感性的问题缺乏高度的警惕性。比如,有时听到一些不当言论或是网络看到有损党形象的宣传没有勇敢斗争,正向引导。二是锤炼“政治三力”不够有力。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州县重大决策部署时,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够深刻,不能完全贯彻执行到位。比如,全县乡村振兴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中,没有深入学习研究“清廉**”“清廉**”建设要求,没有真正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截至目前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和自办案件仍然为零。
3.践行宗旨、服务人民方面。一是解民忧护民利不够彻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力度还不够,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够细实,督促推动完善制度形成整治闭环方面还有差距。比如,“惠民行动”整治了乡村振兴、惠民资金、“三资”管理等民生领域治理深度、力度不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时有发生。二是察民情听民还不够全面。调查研究仅仅立足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开展,缺乏大局观,没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急难愁盼”问题。比如,2023年调查研究主要集中在村党总支、村委会一级,对村级党支部和村民小组走访较少,村情民意掌握不够全面细致。
4.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方面。一是工作韧劲不足。对一些工作满足于安排部署,缺乏后续督促落实,以致于许多工作未达到预期目标。比如,落实“一岗双责”部署不到位,没有严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工作劲头不足。工作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工作热情、激情减退,大胆创新、开拓进取的劲头不如以前。比如,对纪检监察宣传工作满足于完成任务、不垫底,争先进位意识淡化,2023纪委宣传工作**镇在7个乡镇中排名第5,且较排名靠前的乡镇差距较大。
5.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方面。一是带头严格按制度执行坚持得不够好。程序意识淡薄,因没有统筹协调好工作,导致对部分手续手续采取简化、后补等,没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办事。比如,办案手续采取电话请示、先办后签甚至未报备,工作审批流程倒置,没有按照严格制度行事。二是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小毛病多。比如,对接待标准执行情况督查不够严格,没有对接待餐标和陪餐人数超标跟踪问效。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督促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督促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少数党组织领导不力、党员管理“宽松软”。比如,督促镇党委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不够,责任落实错位,只要看到“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字样就认为应该镇纪委负责抓落实,工作结束后才向镇党委汇报甚至不汇报的情况。二是持续纠治“顽瘴痼疾”不彻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力传导力度不够,导致**镇醉(酒)驾、赌博等行为屡禁不止。比如,2023年全镇有6名党员干部因参与赌博被给予党纪处分。
7.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一是工作上区别对待。“重要工作用心干、一般工作应付干”的错误思想,少数工作抓得不紧、督得不严。比如,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工作重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二是岗位角色发挥不充分。满足于完成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片面注重深耕自己的“责任田”,忽略了党委委员第一身份,没有就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比如,在监督检查方面主要注重事后监督,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要领域的事前监督不够有力,未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
本人不存在搞“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统计造假、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借债“创城”、协会靠戴帽子挣钱等问题。任职以来县纪委监委到我镇开展工作,接待工作都向镇党委请示后,全部由党政办按标准安排用餐。外出办案除偶而由党政办安排公车外,其他相应费用都由本人自己支付,不存在经费开销把关不严、年底突击花钱、“三公”经费超标准列支等问题。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方面。一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宣传工作的方法形式、传播途径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没有形成全镇联动,镇纪委“闭门造车”,稿件在中央、省、州纪检监察部门刊发较少,宣传影响力、凝聚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2023年投稿量因未能达标,基础分50分一次性被扣完。二是将纪检监察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结合不够。只追求纪检监察工作,忽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导致工作不能融会贯通,没有形成合力推动共同发展。
(二)围绕反面典型案例查摆
通过此次事件,我深刻反思自己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首先是没有认真了解分析死者家属的家庭组成,也没有对死者家属心理变化综合研判分析,盲目对追求处理结果,对许多问题预见性不足。其次是学用结合不深不细,平时积累的群众工作经验完全没有发挥作用,更没有在死者家属过激的言语中取得实质性效果。第三,新民村群众感恩教育有差距,应强化**村法治教育、感恩教育,多方位、多角度思考,推动解决好问题。
(三)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
(略)
三、原因剖析
(一)党性锤炼不足,政治能力有待提高。放松了对党性锻炼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追求,主动深入群众、倾听基层心声不够,不能及时掌握最真实情况,影响了思想进步和工作推进,缺少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没有充分领悟政治工作的前瞻性和领导性。
(二)经验主义滋生,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凭经验办事、“吃老本”的思想严重,理论学习不深入,停留在表面,没有结合自身工作带着问题学习和思考,出现学而不用、学不能用,在思想深处没有真正把用党的理论作为工作需求,运用党的科学理论解决具体问题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斗争意志不坚,担当能力有待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意志不够坚定,缺少斗争方式方法,特别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兴事物、矛盾集中的问题,不愿真正去动真碰硬,缺乏“向困难叫板、向矛盾挑战”的勇气。
(四)进取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工作热情、激情有所减退,拼劲闯劲涣散,不能创新性地看待问题。面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差距大,持之以恒抓工作、促落实的功夫不够,在完成一些工作时质量不高、标准下降。
(五)以身作则不够,自我要求有待加压。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自觉主动性还不够强,没能时刻按照党章严格要求自己,出现纪律松懈、观念淡化、作风不实等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政治责任,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的基础上,经常性进行学习体会和学习成果交流,在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中不断坚定信念、凝聚力量,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不断增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站稳人民立场,增强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用真情感染群众、用公心对待群众,积极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
(三)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动力,主动履职尽责。
(四)严守纪律红线,树立良好形象。始终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时刻保持政治自觉和思想警醒,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聚光灯”“放大镜”下开展监督执纪,带头遵守党纪党规,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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