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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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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0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推进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的关键举措。当前,集中整治工作已进入深化攻坚阶段,必须以“再狠抓两年”的决心和力度,乘势而上、持续发力,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再狠抓两年”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必须常态化抓下去,让老百姓可感可及。过去一年,全市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超常规举措推进集中整治,组织领导有力度、案件查办有突破、整改整治有效果,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基层“微腐败”仍呈现易发多发态势,一些领域问题反复出现、顽固难除,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薄弱、惠民资金截留挪用等,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看似“小”,却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党的执政根基。

从政治高度看,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党中央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大战略部署。我们必须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集中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从形势任务看,集中整治已进入“深水区”。经过前期攻坚,面上问题得到初步遏制,但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比如,医药领域靠医吃医、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失职等问题,往往涉及利益链条复杂、监管责任分散,必须以“再狠抓两年”的定力,靶向施策、系统治理。

从群众期盼看,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前,群众不仅关注问题是否查处,更关注整改是否到位、制度是否完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做到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成效让群众评判、整治成果让群众共享。

二、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推进集中整治

当前和今后两年,要围绕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聚焦“县以下”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实施“六大攻坚行动”,推动集中整治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攻坚。一是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要深入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食堂招投标、采购、财务管理等环节漏洞,严查贪占学生餐费、收受回扣等行为。借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做法,建立“校园餐”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要开展“三资”大清查,重点整治低价合同、超期合同、“人情合同”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行为。推广*“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三资”管理信息化、透明化。三是医药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医药领域腐败加重群众就医负担,必须重拳出击。要严查靠医吃医、套取医保资金、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等问题,对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的案件实行提级办理。推动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医保基金监管等制度,规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降低群众医疗费用。

(二)强化案件查办震慑攻坚。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紧盯县级“主战场”,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严查基层“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对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重要人员,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监管责任。二是完善案件查办机制。建立“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通过交叉办案、指定管辖等方式,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2024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9.6万个,处分46.2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5万人,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蝇贪蚁腐”的坚定决心,我们要保持这一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选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比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我们要借鉴这一做法,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

(三)推动民生实事办理攻坚。一是建立“群众点题、部门答题”机制。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诉求,梳理形成“民生实事清单”。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质量标准,确保事事有落实。二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比如,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整治征迁户“安置难”问题,加快安置房建设和分配进度。2024年以来,*监察机关专项治理征迁户“安置难”问题,解决54.8万套安置房,政府支出安置过渡费年均减少35亿余元,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建立民生实事办理“回头看”机制,对已解决的问题定期回访,防止反弹;对未按时办结的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将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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