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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8
2024年,**县党政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新**”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大部署及中央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巩固提升。
一、恪守政治担当,始终保持管党治党定力
(一)高位部署,系统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决战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出台《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安排研究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制度,每季度听取县委常委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法检“两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解决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难点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始终在高压力、快节奏中深入推进。
(二)完善清单,压实责任。坚持“两个责任”清单化管理,对照省市“两个责任”意见,制定出台《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县委领导班子、县纪委领导班子及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细化本地本单位“两个责任”清单,大力推行备案制度,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清单由县委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作为本地本单位本系统落实主体责任、挂图作战推进的重要依据,针对责任清单内容,采取分层级、全覆盖方式实行“签字背书”,今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余份,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
(三)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县委、县政府党政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以坚如磐石的意志、抓铁有痕的决心,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作出表率、当好示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敢抓敢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分别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次,专题会议*余次,修订完善制度*项,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检查*余次,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单位*个;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工作中,坚持每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半年专题听取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切实做到对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抓亲管、务求实效。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将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评先选优的“硬指标”,从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双考核”制度,全面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先后开展履责履廉专项检查*次,督促整改市纪委全会反馈问题*个。同时,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评议制度,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述责述廉,接受县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媒体代表的现场问廉质询和民主评议,“两个责任”持续压紧压实。
二、强力正风反腐,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一)严肃整治不正风气。更加鲜明问题导向,以市委指出的亲民不真、为民不实,庸懒散软、推诿扯皮,华而不实、抓而无效,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吃拿卡要、胡乱作为,行为失范、从政不廉“六大问题”为靶子,深入开展农村“三资”、教育、卫计、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突出抓实政治定力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慵懒散浮拖”,“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整治,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纪律执行和重大决策部署等落实情况*次、暗访*次、督促整改问题*个。深入开展“清源行动”,大力推进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制,以全覆盖、零容忍,出重拳、下猛药的鲜明态度,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前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人,累计上交违纪款*万元,查处违纪案件*余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件。同时,突出标本兼治,创新探索“县级督廉评廉、乡镇和县级部门诺廉答廉、村(社区)倡廉晒廉”三级联动机制,积极构建阳光防腐体系,大力推行阳光监督模式,“微腐败”增量有效遏制,“微腐败”存量持续减少,“微腐败”土壤不断铲除。
(二)加强扶贫领域执纪。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治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建立完善提级交叉、全程参与、快查快移等案件查办机制,建立完善责任、问题、整改、问责“四张清单”,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力度,全面加强**资金的审计整改和专项督查,严惩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突出问题,今年立案查处**领域案件*件,办结*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
(三)大力实施阳光服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和工作导向,进一步深化拓展“三走”活动和入户“**工作法”,制定出台《**县“阳光保障”监管督查制度(试行)》《**县“阳光保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四制度一评分”、低保“评议团”、五保集中供养“六化管理”、城乡医疗救助“三审两定”等制度机制**余项,大力推进“阳光保障”监管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群众问题解决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热线、网格管理、书记县长信箱及各行业部门热线电话等群众资源,创新开设民生“***”直通服务平台,县级领导干部每周到县群众接待中心接访,每月深入挂包联系乡镇、村(社区)下访,一线解决群众问题,一线真情服务群众,一线增进群众感情,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全面深化党内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完成对*个单位的三轮常规巡察,收到信访举报*件,发现问题*个、问题线索*件,立案*件*人,结案*件*人,特别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出工作清单,严格实行快查快结,重拳彻底整治,目前发现问题**个、已整改到位**个。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机制,驰而不息抓好巡察情况报告、巡察意见反馈、巡察事项移交等重点环节,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纪律审查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五)坚决惩治贪腐行为。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持续深化县纪委监察局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严肃查办党员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案件,从严查处在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件,结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人免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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