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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半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浏览量:265     |      发布时间:2024-08-07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值得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关心指导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聚焦“标本兼治、重点治本”,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除险保安治本攻坚提升年”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值得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行业底数进一步厘清。围绕道路货运、机动车维修行业长期存在的底数不清、主体“散乱”等问题,集中开展“拉网式”清查,对名下无营运车辆的道路货运业户依法依规撤销或吊销许可资质,对未备案、超范围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业户依法进行打击。

(二)事故隐患进一步消除。开展第一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活动,实现市县两级行业管理人员“全覆盖”。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全面建立隐患整改销号清单,落实分级分类管理。

(三)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扎实推进互联网共享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全市4.2万辆互联网共享电动自行车“以换代充”推广任务。加大充换电场所整治力度,累计关停5处、迁改3处,9处纳入市级示范样板改造范围。

(四)公路设施安全进一步巩固。抓实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整治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高标准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全市15个在建重大交通项目全部纳入创建名单,其中10个已完成首次评价。

(五)应急保障进一步强化。年初雨雪冰冻天气影响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抢险人员2244人次,抢通受灾受阻公路56条。六月上旬“入梅”以来,有效应对处置连续强降雨天气,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263人次,抢通中断公路4条。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苦干实干、不懈努力的成果,我们要倍加珍惜、再接再厉。

二、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

从行业领域看。1-6月,全系统亡人事故实现了阶段性“双下降”,但涉及普货领域,特别是工程车领域的亡人事故仍未有效压降,占亡人事故的比例仍然很高。货车挂靠经营、注册多家企业逃避行政处罚等情况更是屡见不鲜,企业管理力量薄弱、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匮乏、风险隐患长期存在。

从县(市、区)看。总的呈现“1增、2减、7持平”态势。事故频发多发的县(市、区)要想办法压降事故率,不能年年亮“红灯”,要有效管控事故情况,以“一域稳”促“全市稳”。

这里,我结合二季度“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面上掌握情况,再点几个问题:

(一)城市公交事故风险不容忽视。上半年,全市涉营运性大中型客车死亡事故“零发生”,但从公安交警部门反馈的数据看,该类车型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伤人事故多达9起,共涉及7家本地企业,值得我们警惕。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仍有死角。上半年,省、市接连部署了四轮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均要求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但从面上掌握情况看,“上热下冷”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将排查整治要求落实到辖区企业,或者报送的问题隐患大多浮于表面,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偏弱,立案查处的力度不够。

(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仍未压实。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企业负责人将安全管理视为应付上级检查的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隐患整改、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出现“宽松软”现象。

所以,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不断强化“三管三必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交通运输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持续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治理格局。

三、全力推进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

下半年,我们要锚定“双下降、三确保”目标,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和“除险保安治本攻坚强化年”活动,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一)加强风险防范,提高事前预防能力

一要前移防范关口。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四个一”行动,三季度、四季度分别开展一轮“实战演练”和“复盘整改”,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能力再提升、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再升级。同时,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轮学习,将其作为执法培训、业务轮训的必修课,范围扩大到全行业从业人员,并实行“逢培常考”,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入脑入心”。继续推行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年底前要覆盖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企业,做到事故隐患早报告、早处置,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开展新聘用驾驶员背景审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落实交通违法、不良驾驶行为内部惩戒机制,对不合格驾驶员督促企业调离驾驶岗位。

二要优化设施设备。这是此次三年行动的重点,也是省厅、市局“除险保安管控指数”的核心内容。公路领域要紧盯事故多发点段、危旧桥梁、公路边坡、平交道口等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完成整治82处以上。道路运输领域要从严管理车辆技术状况,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异常线索处置,确保年底前10辆车以上企业“装而不用”监测、20辆车以上企业“用而不管”监测均实现全覆盖。工程建设领域要积极推进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交通工程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年内至少创成1个省级平安工程示范项目;加快推进老旧机械设备、车辆迭代和智能改造,确保全年更新工程机械设备、车辆24台(套)。应急保障领域要加强基地建设、装备配置,加快路桥、临海、天台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市县各类应急抢险设备配置任务。

三要加强数据研判。充分运用“浙运安”系统,动态监控异常线索,重点研判确定重大问题多、处置时间长的企业,建立“定期通报-安全帮扶-监督执法”的安全风险监测机制。交通工程领域要积极应用“浙路品质”和拓展“视频上云”应用场景,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更换、调整、补充在建工程视频监控点位,实现危大工程全覆盖。

(二)加强日常管治,提高隐患化解能力

一是深化专项治理。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治理专项行动,7月底前,“即查即改”一批问题隐患,同时排摸梳理一批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项目包”,明确项目方案、资金概算和完成时限,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水平。同时,在巩固深化上半年5个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聚焦省厅最新提出的长距离包车客运、城市公交、道路普货、危化品运输作业等事故险情多发、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再次部署开展一轮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行动,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打击行动,重点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治超”工作。特别是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断流施工期间,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交通分流路段的路面执法力量,实施高频率、大批次的监督检查,严防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向普通国省道转移,全力堵塞执法监管“盲区”。要加强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椒江、路桥、温岭要尽快出台联合管理机制,严厉查处危害轨道交通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案件,确保轨道交通运行平稳有序。

三要打造共治格局。要坚持重心下移,高效整合各类安全管理主体和资源,形成全链条监管合力。在50辆车以上企业试点动态查岗,探索将10辆车以下的普货企业纳入乡镇(街道)网格化巡查范围,及时清退不合规运输业户。市县联动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顿,力争9月底前实现“应备尽备”,推动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三)加强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这方面,我们已经有了不少管用的措施,包括网格化管理、月度管控指数、约谈警示等,要继续坚持下去。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拿出新的举措,关键就是要杜绝“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真正把责任一贯到底。

一要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市局层面,要按规定落实局党委班子包保督导制度,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分管业务领导和业务处室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县级部门层面,“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党委(组)会要定期听取本辖区、本行业安全形势分析报告。要建立党政领导“挂钩”企业检查督查机制,将发生亡人事故、省市重点挂牌督办的企业与领导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挂上钩”,深入企业一线帮扶指导,倒逼企业落实整改方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要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统筹协调职能,针对道路运输事故联合调查、驾驶员生(心)理健康排查、旅游包车管理、危险货物装货人“五必查”落实、非法营运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完善行业间会商研判、信息互通、联合检查、联动抄告等工作机制,做到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市局安委办要按月发布“除险保安管控指数”,动态调整管控指标,以考核指挥棒引导形成更多工作量。

三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四个一律”交办督查机制,对上级交办的问题企业、挂牌整改的高风险企业、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交通执法高频处罚的企业,实行“一律交办+综合体检”的工作模式,及时派驻工作专班入驻企业进行深度检查,一旦发现违法问题,就要严格查处。同时,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及高风险企业发布机制,以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新增运力等方式对示范企业进行激励,并以警示曝光、联合约谈等方式对高风险企业加强监管,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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