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620 | 发布时间:2023-07-30
全市教体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市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23年12月底,组织开展全市教体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对各级教体部门,学校教职员工全覆盖,对任何涉校重大隐患零容忍,督促学校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是着眼学校安全重大隐患,要立即着手彻底整改,坚决守牢兜住学校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市教体系统安全稳定。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场馆。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预防机制建设。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工作机制,实行责任人、责任单位、学校三级检查制度,落实责任人每天、责任单位每周、学校每月检查责任;学校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实战型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年应当至少开展2次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通勤车)的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车(通勤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二)加强常态化安全教育。学校"1530"教育(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各项教育制度措施,对学生及家长加强安全教育和提醒,强化学生和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三)加强安防基础建设。学校周界监控是否实现全覆盖,监控室是否有专人值守或定时巡查。学校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视频图像和一键式报警装置是否接入属地公安机关平台。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列入重点防控区域的不少于90天。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数量是否达标,校园专职保安员是否为有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派驻的持证保安员。
(四)校车及交通安全。检查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检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检查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与学生家长)备案管理情况;检查校车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留存、登记情况。检查学校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检查学校乘车学生名册等情况。
(五)强化欺凌防治工作。每学年开学前,学校是否完善防范校园欺凌方案,组织风险评估;学校是否建立班级、小组、宿舍等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园欺凌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学困生、特困生、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学生等情况,并建立台账
(六)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检查青春护航-全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情况;做好重点时段的教育和警示提醒,学校是否定期向学生家长推送安全警示和提醒,把防溺水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多频次、不间断、全覆盖开展教育。
(七)确保实验室安全。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设备及措施。加强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存储、使用管理,完善使用审批、购买和领用制度,教学校长、教务主任、实验员以及教师要实行层层签字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八)持续抓好消防安全。主要检查每个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三"消防安全检查日"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开展"四个一"活动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灭火和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对每月消防设施维保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核验)。全面排查整治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餐厅、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物资仓库、在建工地、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九)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文化、卫健、住建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网吧、电子游戏厅、KTV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坚决取缔无证流动摊贩,进一步完善警示提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垄等管理设施;教体主管部门及各学校加强对学校治安和学生安全信息的上报通报工作,确保信息沟通渠道机制畅通。
(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主要检查是否存在使用醇基燃料情况。主要检查使用燃气学校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做好日常安全监管;是否做好入校入场所安全检查工作;了解燃气和瓶装(灌装)液化气的管线布局、维护保养情况;学校在与食堂等产权场所的承租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是否针对允许使用燃气的企业或个人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是否对排查隐患逐项建立台账,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整改。检查是否存使用醇基燃料的情况,正在整改的是否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四、时间安排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握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压茬进行,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31日-7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体行政主管部门要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于6月5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市教体局备案。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深入细致全面的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存在任何一个盲区、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扎实细致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教体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采用交叉检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实施精准检查。要认真组织行业内暗查暗访活动,督促依法整改消除各种隐患,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各县市区教体系统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县市区教体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切实落实整治措施,确保集中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留任何安全隐患。针对本地实际健全系统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学校两个体系和两个清单建设的重要依据,落实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体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集中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本系统安全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做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直接抓,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治重点内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整治责任。各县(市区)教体部门要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职责,强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出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清零。对在集中行动期间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防范措施不到位,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将建立周报告和督导制度,不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学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教体部门要采取交叉检查、"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起到以督导促整改,以检查促提升的整治目标,确保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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