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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浏览量:152     |      发布时间:2024-06-19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国社会治理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引领作用,体现在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发扬“把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面对社会治理日益复杂的现状,党组织要发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疏通党组织结构的“神经末梢”,打通党组织体系“最后一公里”,建立和完善独立、有效、坚固的组织架构和体系,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主线,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确保社会治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加强党组织体系化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加强组织建设,能为基层党组织聚力,党的基层组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不断得到强化和彰显;必须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使党的组织“触角”和工作“阵地”持续延伸到社会治理最前沿,使党的基层组织有形、有效、有力地嵌入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工作体系,形成社会治理大联动格局。

(二)加强党组织网格化建设。网格化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作为新时代社会治理党建模式的实践探索,网格化党建创新突破了以单位或部门设立党支部的单一模式,更加适应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实际需求。完善网格化管理,必须明确基层网格的权责范围,加强基层网格资源的整合,从惠民生、顺民意出发,着眼于群众多层次的需求,最大限度凝聚基层治理力量,打通基层治理堵点和难点,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三)加强党组织智慧化建设。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人民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经不再局限于线下服务,还有不断增加的线上服务,党组织的建设也不再局限于线下建设,智慧党建与网络党建应运而生,社会治理呈现“智慧化”“数字化”的趋势。党组织要根据群众需求不断创新和发展,开拓智慧党建和网络党建新模式,实现线上社会治理全覆盖、无死角。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简化社会治理事务、优化治理结构,实现党建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利用网络党建可以突破时空限制的优势,增强党组织与群众联系的可及性,深化党组织与群众的交流和沟通,增强群众对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使社会治理更加高效化、集成化、智能化。

二、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治理涉及多元群体对象、多项治理内容、多种服务需求,必然需要多方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一)把党员力量组织起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抓在手中。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广大党员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强以党员为骨干的专兼职网格员、应急管理和群防群治队伍,引导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冲锋在前,在联系服务群众、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复杂问题等社会治理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

(二)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人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头活水”,也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力量。随着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也越来越强,只有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任何组织或部门参与社会治理,都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

(三)把“三新”力量组织起来。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要求。整合“三新”力量要充分发挥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在资源、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途径,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属地或行业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党组织要加强对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政策性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其弥补治理资源不足、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公益慈善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和积极作用,形成各方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三、发挥党组织践行群众路线优势,保持社会治理创新的源泉动力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

(一)坚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人民群众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新时代新征程,要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充分激发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智慧和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参与感。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努力破解惠民政策“落不细”、为民服务“跟不上”、群众意见“上不来”等问题,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集思广益、齐心协力做好基层治理工作。

(二)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中具有引领性、贯通性、支配性的作用,是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奥秘所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对党员干部来说,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真正搞清“怎样做人”“怎样为官”等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群众观。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善于体察民情、听取民声、顺应民意,以党组织的优良作风把好社会治理之“舵”,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工作成效。

(三)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众人拾柴火焰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通过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建立由党组织主导,为群众提供有效服务的自治新机制。坚持优先协商,强化沟通对话意识,让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基层民意渠道,召开自治协商座谈会议,面对面答疑解惑、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党组织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助推群众自发性组织发挥正向作用,促进其依法依规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基层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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