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30 | 发布时间:2024-04-20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依据《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x建发〔20xx〕xxxx号)、《xx市xx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xx政发〔20xx〕x号)、《xx市xx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xx农组发〔20xx〕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聚焦“三个年”活动,科学规划、健全机制、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全覆盖”的目标,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村民小组)比例达到91%以上。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织密织牢农村生活垃圾监测网,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存量基本消除,确保增量有效遏制,建设有收集设施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0%。坚持示范引领,因地制宜试点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不断优化以镇(街)为单元的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
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统筹衔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摸清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方式方法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资源化利用,合理确定设施类型、数量和规模,确保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统计局、各镇街配合)
(二)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聚焦“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继续健全完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各镇(街)要按照收集设施全覆盖、转运设施合理配的要求,加快补齐收集、中转、运输三大基础设施短板,到2023年底,力争实现组有收集桶、村有收集点和收集车、镇有中转站(压缩站)和转运车。坚决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场),合理规划布局镇(街)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处置设施,达到基础设施城乡统筹和共享,确保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村民小组)比例达到91%,有收集设施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0%。(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技术指导,各镇街落实)
(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根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除xx镇、xx镇及各街道办参照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外,其余各镇参照《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x建发〔2019〕1174号),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为目标,按照尊重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鼓励引导厨余(有机)垃圾沤肥还田,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分步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优先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配置相对全面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出符合辖区实际的分类方式并逐步推广,进一步减少垃圾出村量,同时扩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到2023年底,每个镇(街)至少有一个行政村率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区城管执法局技术指导,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镇街落实)
(四)大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镇建设
各镇(街)要以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以统筹推进“八清一改”、“八不八保”的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镇创建工作。慕仪镇要持续巩固提升省级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镇创建成效,做好示范引领;香泉镇要以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为契机同步提升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其他距中心城区较远、有意向规划建设垃圾微生物分解和沤肥等处理设施的镇(街);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效果明显的镇(街);垃圾治理模式新颖、收转运流程顺畅、治理成本较低、具有可供复制推广经验的镇(街),要主动对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的通知》(x建发〔2021〕184号)要求,大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镇建设,力争将创建意愿强、镇域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显著的镇(街)申报为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镇。(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配合,各镇街落实)
(五)有序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
各镇(街)要按照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和巡查监管。根据不同类型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地理位置、堆体规模、垃圾成分、周边环境等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等级评估,建立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按照一处一策的方式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在确保整治到位的基础上,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同时做好常态化抽查检查和日常巡检,对已整改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回头看”,加大对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的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保证整治效果,避免出现反弹。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巡查监管不到位、前清后倒现象频发的镇(街)进行处罚。(区城管执法局业务指导,各镇街落实)
(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各镇(街)要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效管护机制,加大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力度,鼓励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探索以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体的劳务合作社,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承担村庄保洁、垃圾收运等力所能及的服务,建成一批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明确收运和处置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有章可遵、有据可依。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落实责任,定期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运和处置技术要求,推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各镇街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
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工作指导、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区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卫健、供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技术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镇街级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加强与区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配合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项目的规划建设,负责本辖区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村委会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等工作,督促村庄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村庄保洁。进一步健全区、镇(街)、村三级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督办考核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分析研判总体形势、研究推进治理措施、推动具体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镇(街)要围绕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村民小组)比例、建设有收集设施的行政村比例“双达标”为目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定”(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到村,时间明确到月,责任明确到人,奖惩明确到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严格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制度,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优劣评比机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生活垃圾随意填埋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交由区级相关部门严肃问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
区级相关部门要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区财政局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省项目和示范建设创建。区金融办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利用金融部门对乡村振兴的支持政策,打通便捷通道,把更多的金融产品配置到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区城管执法局要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各镇街要严格按照《xx市xx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管护经费的支出管理,及时在镇、村公告公示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镇(街)要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及时总结宣传好样板、好案例,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各镇(街)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区委区政府将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重点报道,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农村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的负面典型进行曝光,着力营造人人珍爱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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