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51 | 发布时间:2024-04-17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县委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改进县级部门派驻镇乡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管理工作,圆满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现将此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和镇乡切实加强对改进县级部门派驻镇乡事业单位及人员管理的调研论证。xx年报请县委、县政府出台〔xx〕x文件后,立足本职,按照分工,迅速推进《实施意见》落实。会同县目督办开展了“统一县国土资源局及县住建局派驻机构设置工作”专项督查,对“派驻镇乡事业单位及人员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进一步推进了文件精神的落实,较好地解决了“条块管理”脱节问题,使派驻人员更好地完成业务工作和融入镇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壮大了镇乡干部队伍,杜绝了镇乡干部与派驻干部“忙闲不均”、同工不同酬而引发攀比,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统一国土、村镇派驻机构设置工作全面完成
县委编办牵头,协同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新设立了4个村镇规划建设分所,6月底前正式挂牌运行,做到了全县“分区域统一设置国土资源所、村镇规划建设所机构,两所管辖范围、办公地点保持一致”,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修房造屋等手续。
(二)派驻人员定岗定责工作顺利完成
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有关县级主管部门、各镇乡积极配合,研究制定各系统派驻人员定岗定责程序、办法,严格人事编制管理,按照〔xx〕x要求,严把借用派驻机构人员关口,加强统筹协调,努力保证派驻人员在各镇乡均衡分布,分系统研究制定了派驻机构人员定岗文件,明确了每名派驻人员常驻镇乡、服务镇乡,界定了借用人员,保证了各镇乡都有各系统派驻机构的常驻人员或有工作人员上岗。各有关县级主管部门基本能够按照县人社、编办、财政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将各系统人员派驻到相应的镇乡,并按规定于8月起到相应镇乡报到上班。绝大部分镇乡都以文件明确了派驻人员的职责任务,并进行公示,既明确了派驻人员的业务工作,也明确了派驻人员承担的镇乡党政中心工作,都统一安排了联村、值班等工作,有的还安排了党总支、食安办、安办、经济办等部门的重要职位。大部分镇乡将派驻人员安排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方便群众办事。鲁班镇将派驻人员与镇乡机关干部整合,成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集中统一开展执法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派驻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得以落实
镇乡把派驻人员纳入了机关日常统一管理,与镇乡干部一视同仁,建立健全了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的镇乡将派驻人员与镇乡干部一样,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各镇乡都严格考勤,派驻人员到其它镇乡开展工作,或者到中心站(所)、县级主管部门开会和出差都按规定向镇乡报告,并在出勤公示栏进行公示。各系统派驻镇乡人员都已融入镇乡工作大局,服从镇乡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各自业务工作认真履职尽责,还积极参与镇乡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或者突击性工作,与镇乡机关干部一道,开展了拆违、秸秆禁烧、村两委运行情况研判、土地确权、信访维稳等一系列工作。
(四)派驻人员保障情况较好
一是在经费保障方面,镇乡都坚持派驻人员公用经费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把派驻人员的差旅费报销纳入镇乡干部统一管理,无论是一个季度报销一次还是半年报销一次,其报销标准和办法都与其他机关干部一视同仁。虽然目前县财政还没有将派驻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和拨付到镇乡,但镇乡都保证了派驻人员办公的必要开支;二是在办公场所和住宿方面,各镇乡都落实了办公场所,有的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有的安排在镇乡机关办公,都保证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切实提供了住宿条件。灵兴镇、广利乡政府为畜牧兽医站添置了新冰箱。景福镇等镇乡将机关人员的住房和畜牧站办公室对调,以方便派驻人员统一办公、统一管理。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镇乡反映经费保障困难较大。这次调整派驻镇乡人员公用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后,派驻人员多的镇乡增加几人甚至十几人,镇乡反映:一是目前县财政每月仍然按以前标准为各镇乡定额拨付人头经费,有的镇乡人头增加原来的三分之一,仍然只核拨以前那么多人头经费,保机关正常经费开支有一定困难;二是担心派驻人员较多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力度加大,年终为包括派驻人员在内的镇乡干部兑现年度目标绩效奖,资金缺口较大。
(二)个别镇乡干部和派驻人员对三委办发〔xx〕28号文件理解有误。个别镇乡干部错误地认为今年执行〔xx〕28号文件,年终兑现派驻人员的年度目标绩效奖时,镇乡只按镇乡考核权重为其兑现80%、60%,其余由县级部门负担;个别派驻人员对新型管理方式不适应,抱怨镇乡分配的工作任务较重,同时,认为派驻人员分布到各镇乡后,报销旅差费、执行年度目标绩效奖,同一行业人员在不同镇乡有差距,就不合理,不能正确理解和认识有关政策。目前这些人态度不端正和认识错误,在年末执行年度目标绩效奖时,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三)派驻机构反映人手紧缺。新型管理体制下,派驻机构人员既要完成业务工作又要承担镇乡工作,中心站(所)组织执法和开展某些工作仍需两人或多人进行,有的镇乡某些行业没有常驻人员,有的派驻人员多年因病伤残确实无法上岗,有的派驻人员又临近退休,多种因素相加使得某些派驻系统人手紧缺的矛盾比较突出,急需补充工作人员。
(四)镇乡和有关县级主管部门还需完善对派驻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机制。部分镇乡还需积极支持派驻人员更好地完成业务工作,实现业务工作与镇乡工作互动双赢,消除部分县级主管部门及其派驻人员担心的新形势下业务工作下降的顾虑。县级主管部门还需探索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新办法,通知派驻人员开会、出差等缺乏与镇乡沟通,使镇乡不好把握。派驻人员党组织生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有待有关县级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调研,面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新模式,报请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跟进新的管理办法,细化操作,查漏补缺,使〔xx〕28号文件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一)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并加强对派驻人员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发放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操作,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应统一规定今年派驻人员在镇乡的旅差费报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执行时间、标准等;县财政适度提高派驻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或者将其目标绩效考核单独预算管理,缓解镇乡资金压力。在每月为各镇乡核拨人头经费时,适当考虑派驻镇乡人员增加的因素,加大资金拨付额度。在经费拨付方式上,不按以前的打捆模式,明确派驻镇乡人员经费,以便镇乡对派驻人员公用经费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将涉及收费项目部门的有关收费按适当比例返还给镇乡,多渠道缓解镇乡财政压力。
(二)进一步加强〔xx〕28号文件的宣传。在这次督查中,虽然对个别镇乡干部和派驻人员的错误认识进行了纠正,作了宣传解释,但还远远不够,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他们进一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使有关部门和单位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把各环节工作做到位。目前来看,〔xx〕28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良好,各环节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但管理体制调整,新旧管理方式之间还有一个磨合过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切实补充派驻机构人员。县委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依据各系统派驻机构的空编情况,及时为其招录一批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使其满编运行。将新招录人员及时补充到无常驻人员的镇乡和因病伤残和因退休产生的岗位人员空缺,缓解派驻人员紧缺压力。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派驻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机制。镇乡和有关县级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完善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管理考核奖惩的新机制。各镇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派驻人员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派驻人员积极性。县级主管部门通知派驻人员到县级部门开会、出差等,必须提前通知镇乡。在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调(流)动、职务任免、年度考核奖惩等方面加强与镇乡的沟通协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和人员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县目督办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并按〔xx〕28号将其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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