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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责任传导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浏览量:242     |      发布时间:2024-04-03

同志们: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责任传导类谈话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区要在3月30日前分级分层开展一次责任传导谈话。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责任传导集体谈话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同志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坚持党性原则、守纪律讲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自律,拒腐防变,更好地履职尽责。下面,我重点谈三个方面的内容,希望引起同志们的思考和重视。

一、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自觉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等很多方面,这些都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我县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违反纪律、不守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原则问题面前摇摆不定;有的乱评妄议,甚至捕风捉影、传谣信谣;有的自由散漫,随意外出不打招呼,组织纪律性差等等。这些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给我们的工作和社会风气也造成严重损害。我们要警钟长鸣,千万不可掉以轻心。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此,我们要注意把握“一个根本”,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把握“一个根本”,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讲,就是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不阳奉阴违,不消极应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纪律的关系。首先,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个人的意志和行动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勇于承担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计得失、不讨价还价,尽心竭力为党和人民做好工作。二是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三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个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于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四是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党内不能搞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其次,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全县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从有利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全县人民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正常渠道和组织程序行使民主权利,做到襟怀坦荡、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开展工作、形成共识的本领,该集体研究的就不要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的就不要简化程序,要有足够的耐心听取大家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真正做到从谏如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要善于进行正确集中,及时做出决策。一经组织决定,个人就要坚决服从,并付诸实施。第三,要正确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党员在党内享有党章规定、制度保障的自由,但必须以遵守纪律为前提。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认识到,与纪律统一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在纪律约束下的自由才是真实的自由。我们各级领导只有坚持了党性原则,就不会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者使自己游离于组织之外。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要心存敬畏之心,始终把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纪律“红线”。要弄明白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应该怎样做,明确纪律的界限,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

二、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和好干部

首先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生必修课,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足补好精神之“钙”。

其次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掌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着力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在增进信任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以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为重要载体,全力以赴抓好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好事,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其三要始终做到务实担当。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责任履职尽责,不超越边界、不任意妄为、不逃避约束。另一方面,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敢于谋事干事,敢于务实担当,既要当好善谋全局的“指挥员”,又要当好身先士卒的“排头兵”,扑下身子、干在一线,奋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回应人民的期盼和上级的期望。

其四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只有为政清廉、一身正气,才能在干部群众中有威信,才有资格要求和约束别人。要正确对待名利,时刻警惕权力的腐蚀,真正把权力作为一份信任,一份责任,一份奉献,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慎重对待小节,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注意从工作细节、生活小节做起,不该拿的东西一点不拿,不该做的事一件不做,不该说的话一句不说,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坚持艰苦奋斗,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节约办一切活动,精打细算,珍惜财力,确保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要事上。

三、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在座的各位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本职工作,加强对本乡镇、本单位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又切实担负起本乡镇、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大家不管在哪个单位、哪个岗位,不管在班子中是主要负责人还是成员,都肩负有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都有属于自己的“责任田”。班子主要负责人承担着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着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牢记自己的党内身份和党内职务,切实把自己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这里我再强调一下,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态度是明确的,无论哪一级组织和哪个人,无论哪个领域和哪个环节,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只要廉政建设出了问题,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追责到位。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担当。大家都要积极担责、勇于担责,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带头廉洁从政。要用好一级抓一级这一重要工作方法,在强化指导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化思想认识,在强化传导中层层传递压力和责任,在强化督导中有针对性地督促改进,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三要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捷径可走,根本办法和有效途径就是在健全制度的前提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要紧紧围绕主体责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以理清责任清单、明晰责任链条为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上级给下级定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防止出现“都抓都不抓”、“抓不抓无所谓”的现象。要积极承担起监督监管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发现下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拉下面子,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本着不解决问题不放过的原则,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捂着盖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本单位、本系统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性修养和法治理念,积极开展便民服务进村社、进社区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定期、不定期督查和明查暗访长效机制,有效杜绝干部走读、长期不在岗和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落实“凡提必查”制度,使干部监督关口前移,按比例随机抽查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以此检验对党是否忠诚。对故意欺瞒组织、不如实报告情况的人员,要进行核查核实,追究责任。

同志们,我们都在各级领导岗位,大家肩负的责任都很大、承担的使命更光荣。希望大家要时刻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勤勉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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