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00 | 发布时间:2024-03-20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江和*水库等河库渠河(湖)长制工作专题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凝心聚力,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我主要讲两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们在*江、*水库等河库渠上做了大量工作,区域水环境有了一定改观。但也只是初步改观,由于长期以来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还存在惯性,加之水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区域河流水质污染、河湖岸线被侵占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水污染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一定要抓住重点,增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档立案务必到位。截至目前,对*江、*水库等河库渠沿岸、周边污染源排查还不到位,还没有建立起水环境问题有点有面的台账,县环保局、水务局和河长办要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各分管行业,各乡镇负责属地辖区,对可能涉及到的问题,要再一次全面的梳理、排查、建档,尽快形成详尽的问题台账,在“一河一策”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特别是现有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
二是水污染治理务必到位。水污染问题表面在水里,其根本还是在岸上,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岸上各类污染源的整治。一方面,*江沿线目前仅*镇和X镇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直排现象仍然严重。县住建局务必要加快其余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尽快完成*镇污水处理厂灾后修复工作,确保早日恢复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对垃圾乱倒乱扔、沿岸乱搭乱建、河道乱截乱拦等现象,各乡镇要制定监管方案,落实到村、到社、到人。县城管执法局、住建局要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对河流造成新的生态压力,特别是要加快洪峰过后河道两岸垃圾清理。县农业局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尤其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三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务必到位。县环保局、水务局负责,在今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全县72处农村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的重新划定(调整)工作,并制定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整治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启动落实。
四是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务必到位。县水务局负责,切实做好划界立桩工作,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严格控制河道采砂取石,要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五是水生态治理务必到位。保水要从保绿抓起,县林业局要因地制宜,加大力度推进植树造林,在河岸线建成生态防护林涵养带。环保、水务与公安部门要形成联动,强化河湖管理,严格执法监管,严密监管涉及河湖的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河湖环境的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齐抓共管,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河(湖)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狠抓责任落实。对河(湖)长制工作,大家务必要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推进,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要按要求、按规定及时上报县河长办。各乡镇务必要确保各村级河长、巡河员严格按照总体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动态监管,对涉及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能制止的要第一时间制止,能处理的要第一时间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上报告。
二要强化督查考核。县目督办、河长办要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要将实施河(湖)长制纳入“五好”党委考核、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及时公布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加强对下级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现在是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大家一定要有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生负责的意识,该做的事一定要及时做、做到位。要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河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行河长制落实到位。
三要实现多元共治。各部门、乡镇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广泛动员群众关注、支持、参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积极引入河湖巡查和水环境质量监督评价的第三方力量,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合力,共同做好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发挥作用。近期,国务院大督查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即将到来,大家要高度重视涉及水环境、水污染的信访投诉案件,定期梳理、及时办理,切实抓好相关信访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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