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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浏览量:211     |      发布时间:2023-12-04

2023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县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123456”工程,深谋细研,真抓实干,努力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求真务实“抓一教”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自2023年9月20日开始,我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成立组织,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制定各支部学习计划和行事历,党员干部发放必读书目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10月18日、11月13日分别开展了“牢记殷切嘱托、感悟思想伟力”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交流发言谈总书记嘱托,谈思想伟力,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党的二十大精神公开课系列视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主题教育公开课视频,落实我为群众办事21件;发放各类主题教育书籍200余册,在单位宣传栏开辟主题教育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分别向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全体党员发放明白纸,规范学习题材。10月19日各支部围绕“三问”(过去学得怎么样、现在干得怎么样、将来打算怎么办)进行交流,11月13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三问”交流。

二、激发潜能“争两先”

争创全市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时时刻刻保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紧扣工作目标,把功夫下在平时,把注意力聚焦到“争先进、当典型”上。继续实行“五个一”工作法,对乡镇重点民政工作每月一考核;对局重点工作每周一清单,每周一讲评;对局公务员及其他公职人员,每季一评先,每年一评优,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能。对照上级要求,抓平时,抓细节,逐项细化落实措施,严格安排,严格调度,严格督查,把落实的过程当作赢得群众满意的过程,当作厉练干部作风的过程,确保以过硬的作风展示良好形象,以过硬的工作接受严格考验,以过硬的实效争取领导认可。

三、恪尽职守“提三基”

(一)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成色。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适当提高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保障标准,对因疫情和因灾严重地区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按规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自2023年7月起,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71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35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2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14元。强化最低生活保障,按时足量拨付资金。今年1-10月份,我县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4401户42882人,累计发放资金17529.609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912户1601人,累计发放资金750.4888万元;特困供养对象6422人,累计发放资金5792.9688万元;失能和半失能人员436人,累计发放资金922.111万元;保障残疾人生活补贴22383人,累计发放资金1763.656万元;保障残疾人护理补贴26125人,累计发放资金2046.14万元;保障高龄人员43799人,累计发放资金865.496万元。成立村级救急难互助社,完善与教育、就业、社保、医疗、扶贫、慈善等相关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建设,提高各类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对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年审复核。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优化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服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抓好儿童福利工作。继续发挥牵头单位协调作用,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文件,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措施,在基层儿童保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争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入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在走访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心理疏导、个案处置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我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向专业化发展,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2023年6月联合6部门印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方案(试行)》(太未保办字〔2023〕3号),明确乡镇未保站工作目标、职责定位、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为推进未保站建设,制定《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激励方案》(太未保办函〔2023〕1号),对验收通过的乡镇未保站以采取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激励。目前全县已有31个乡镇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截至今年10月底,我县共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对象569人,其中散居孤儿12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24人,集中养育22人,累计发放保障金约628.29万元。2023年春节积极开展“情暖新春·共护未来”活动,为全县549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健康包”。2023年6月在李兴镇开展“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困境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将书包、文具盒等学习用品送到儿童的手中,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刻苦学习、自强自立,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2023年7月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护童成长防溺未然”项目,做到责任再压实,工作再强化,措施再细化,坚决杜绝儿童溺亡事件的发生。2023年9月开展“补位隔辈亲”孤儿助养项目,以资金资助、安全课堂、亲情陪伴、心理慰藉、亲职教育能力提升等方式,使受助对象能和其他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得到关怀和照顾,同时减轻孩子家庭沉重的负担。联合市关爱“三留守”志愿者协会分别在*镇和*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做好困境儿童走访排查,掌握其生活、监护、学习等情况,9月5日组织全县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参加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本辖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面完成信息核实和录入工作。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3年为符合条件的44名孤儿,发放助学金44万元;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为符合条件的5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31.2万元,切实保障孤儿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权益。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收养评估,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和送养工作,办理收养登记10例。

(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积极落实在职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做好离任村干部和职务未调整的在职村干部审核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在职村(社区)干部2552人,2023年发放基本工资6459.37万元,绩效工资921.24万元,共发放资金7380.61万元。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知要求,会同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并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对照《阜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认真组织*村等55个村申报了第十批“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继续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乡镇以自然村和居民小组为单位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常态化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内容,及时督导各乡镇完成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内村务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的信息数据录入、校验与核查工作,并对前期录入的信息再次核对。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我县符合评选条件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申报并上报相关资料,进一步推动优秀社区工作者典型宣传。

严格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及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直接注册登记,缩短登记时限,简化登记流程。截至目前,县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57家,其中社会团体8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76家。1-10月份全县社会团体成立登记11家,变更4家,注销2家,撤销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13家,变更2家,注销5家。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4月14日县民政局下发县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对2022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县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今年年检社会组织采用网上办理,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简化工作流程,助推县营商环境行稳致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2023年1-10月份依法撤销登记社会组织1个,注销登记7个。2023年1月接到举报,县烹饪协会违规制作并颁发《正宗板面》《最受市民欢迎的板面品牌》牌匾,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活动范围,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民政局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县民政局主动同举报人见面,对其协会主要负责人先后进行了多次约谈,于2023年2月2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3月13日针对县烹饪协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活动范围,且账目资料缺失,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事实,正式做出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向市民政局上报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报告。2023年9月5日开展了全县社会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了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9月底我局联合县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23家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商协会健康发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社工站建设成效显著。2023年2月,安徽省民政厅互查组莅临县,开展乡镇社工站建设交叉互查工作。互查组对县社工站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县社工站建设行动迅速,工作思路清晰,推进有力,为全市社工站建设提供了好的经验。*镇社工站被评为全省首批乡镇社会工作特色站,为阜阳市唯一入选社工站。为全面掌握我县当前乡镇社工站建设情况,高效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4月13日,县民政局召开乡镇社工站建设工作座谈会。6月9日,阜阳市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对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调研。6月28日,全县社工站参加全省社工站线上督导会议,督导专家听取了32个乡镇社工站的工作汇报,对县乡镇社工站的工作给予了在三区五县可以排在第一的高度评价。8月9日,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二级调研员莅临县调研乡镇社工站建设运行情况;8月15日,全国首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军教授、市民政局慈社科李子群科长一行莅临县调研乡镇社工站建设运行情况,对县社工站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在“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60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县民政局积极组织县巾帼志愿者协会、县苗为民爱心社、县志愿者协会等多家志愿服务组织在文庙广场开展志愿服务文明集市活动,围绕“春暖花开,相约追‘锋’”活动主题,设置“雷锋摊位”,开展便民惠民活动。10月,县益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报送志愿项目参加县首届“和你同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开展“慈善一日捐”和“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委书记韩俊、省长王清宪对全省“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批示精神,在9月5日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当天,县民政局、县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202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宋丽芳、县直机关工委书记王道峰、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英明,县直(含中央、省、市驻太)单位分管党建负责人,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已捐款67.39万元。为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县民政局于9月5日当天组织县红十字会、县志愿者联盟等社会组织在文庙广场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福彩发行工作成绩优异,截止到11月20日,全县福利彩票发行总量为8674.96万元,同比增幅40.51%,其中电脑票销售7175.99万元,即开票销售1498.97万元,福彩发行稳居阜阳市县级发行量第一。经与县城市执法管理局、县卫健委、城关镇政府、文庙社区多次沟通协商,在县文庙广场建成首个福彩即开票户外销售亭,并于10月20日以321万元成功拍租,11月16日开始营业。谋划成立县慈善总会。县慈善总会自2022年1月份开始谋划。2022年12月份在县政府召开了慈善总会筹备会,2023年2月在民政局一楼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召开了慈善总会筹备组发起人会议,投资近6万元装修办公服务大厅、购置桌椅、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慈善总会成立进度。

(三)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将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分类纳入保障范围。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政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今年1-10月份,特困供养对象6422人,累计发放资金5792.9688万元;失能和半失能人员436人,累计发放资金922.111万元;对全县36处特困供养机构持续开展乡镇敬老院“五净”和“五净三清一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老年助餐工作,建设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提高助餐补助标准和服务水平,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服务可及、惠及全县老年群体的助餐服务体系。2022年全县建设并运营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65家,完成率100%。其中,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28家,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37家。2023年度上报市调度的4个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21个乡镇老年食堂助餐点至7月底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目前我县共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160个。今年以来,通过“老年助餐”微信小程序统计助餐人数45435人,助餐次数616355次,共发放助餐补贴资金194.4万元。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2023年7月,县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建养老机构委托运营(公建民营)工作的通知》(太养老办字〔2023〕1号),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

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我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1座,选址位于大新镇张楼村,占地面积133.4亩。目前我县城市公墓已取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公墓规划设计图纸已经县政府规委会研究通过;乐皖年医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的资金已到位,设计单位已完成施工图纸正在图审,招标造价发改委正在审核中,招标计划已经挂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32座,已建成税镇镇、赵集乡公墓,大新镇、胡总镇、城关镇、开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市公墓建设范围,公墓缺口26座。截至10月底,公墓建设已完工的乡镇18个,分别是坟台镇、苗老集镇、关集镇、双庙镇、倪邱镇、皮条孙镇、赵庙镇、肖口镇、洪山镇、高庙镇、李兴镇、三塔镇、桑营镇、原墙镇、郭庙镇、清浅镇、五星镇、三堂镇;正在建设公墓的乡镇8个,分别是阮桥镇、旧县镇、二郎镇、马集镇、蔡庙镇、大庙镇、宫集镇、双浮镇。着力提升火化率和公墓入墓率。加大考核力度,采取一月一例会,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一月一考核的方式切实提升火化率。今年1-10月份,我县共火化遗体5101具,完成全年预测数的53.34%,位居全市第5位。3月底,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中心会同县民政局到各乡镇督查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绿化工作落实情况,根据环境和绿化情况共发放229386元的奖补资金;2月13日、4月13日、5月19日、7月18日、7月27日、11月3日召开6次殡葬改革推进会,督促各乡镇抓好殡葬改革工作,提升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质量。持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阮桥镇、胡总镇和双庙镇分别举办集体婚礼;3月10日上午,我局会同团县委在沙颍河湿地公园联合举办了椿樱游园会古风联谊活动,40位单身青年参加。“5?20”“5?21”选派志愿者到婚姻登记处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5月20日县总工会联合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在华源大酒店组织举办“皖工鹊桥·会聚良缘”单身职工联谊会,共有200位单身青年参加;县民政局拨付资金2万元在宫集镇成立红娘协会,已帮助2名青年成功脱单;为做好婚俗改革实验区终期评估工作,制作完善婚俗改革专题片和相关资料。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2023年1月至10月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6622对、离婚登记2248对(申请离婚4538对)、补领结婚登记2277对、补领离婚证件332件。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1-10月份救助管理站共接待求助人员或主动救助流乞人员共计11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12人次、站外救助5人次,女34人次,老年人22人次,未成年人5人次,残疾人35人次,智障精神病人65人次,滞留10天以上找到家的1人,现有1人正在落户安置,2人在住院治疗。向求助对象发放衣物等物品35余件(套),目前累计使用资金25.2万元。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调整县地名委员会组成单位及其职责,充分发挥地名委员会、部门联席协调会议等议事协调机制作用,保障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顺利实施,规范和加强地名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城关镇专名变更工作。启动拟划分街道行政区域测绘勘界工作,更新完善县行政区划图与县城区图。对全县门楼牌号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核对地址信息,形成标准地址。根据2023年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目标考核“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2.5个百分点”的要求,草拟《县2023年推进“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分类别、分批次推进“村改居”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皖豫行政区域界线郸城段44.55公里线长和边界线3块界桩的联检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护界桩更新工作,更换新型界桩5颗。开展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佐证材料采集工作,申报县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建立地名备案公告制度,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相关备案工作,启动“乡村著名行动”旧县试点工作。

四、顾全大局“担四责”

(一)担起非主业工作按期完成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非常态化工作也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使命。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不谈条件,不讲价钱,闻令而动。在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秸秆禁烧、巡察整改、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督查等抽调人员多、离岗时间长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顾全大局,听从号令,服从领导安排。

(二)担起非常态工作依法落实职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了群众的意愿,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性、自觉性,积极主动担当,明确责任,狠抓建议和提案的落实。今年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至8月底已全部完成任务,办结14件。

(三)担起非主责工作积极协助职责。全县各单位之间互相独立运转,但共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于县直有关部门提请民政部门配合的工作,我们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全力配合完成。县直相关部门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建议的文件草案,做到认真回复、反馈意见,做到既要自扫“门前雪”,又要管好他人“瓦上霜”。

(四)担起非普遍呼吁及时回应职责。民政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解决好群众的问题困难是民政部门的职责。切实增强民政干部亲民意识,常想百姓之需,时时以民为本,处处为民服务,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尽我所职,勇挑重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当好群众“贴心人”,回应解决镇、村提出的相关问题和诉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千方百计“防五险”

(一)防范疫情感染扩散风险。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护责任。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格防控措施,抓实民政服务机构管控,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要求,继续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紧盯远端监控抓落实,领导带队抓督查,纳入考核抓督查,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要求上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及时追踪跟进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宁夏银川市“6.21”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下发了《县民政系统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五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从“餐饮净食、人员净身、室内净味、物品净尘、院落净场”五个方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五净”检查评比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9月27日,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民政所负责人和全县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仁爱老年养护院参加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消防演练结束后召开了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从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两险办理情况四个方面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防范食物中毒风险。督促各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机构食堂饮食安全;要严把原料关、操作关。督促各服务机构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管控,规范食品卫生操作程序,严格执行食品留样规范,监测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情况;抓实抓细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抓好固本强基的长效管理,不断夯实食品安全管理成效,切实提升全县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民政机构服务对象“舌尖上的安全”。

(四)防范舆情失控风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文运转、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在网上常态化监测涉及民政部门的舆情动态,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在舆情处置工作中,把工作重心关注点由事后干预向事前预防转变,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准确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回应群众关切。

(五)防范失密泄密风险。持续深化保密教育,不断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思维,制定民政工作秘密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规范涉密文件管理,对涉密文件、收发、传阅以及案卷归档等环节,逐一细化要求,确保涉密文件和材料流转过程不出任何问题。

六、坚持不懈“强六建”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按照2023年县委组织部关于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提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品德上的纯洁性、行为上的先进性,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7月7日副县长上廉政党课一次,局长带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违规吃喝、安全生产党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课4次,分管局长牛子新上廉政家风、意识形态党课2次。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创建学习型机关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控,紧贴党员思想新动态、行为新特点、工作新诉求,年初拟定学习计划,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一次分析研判,上半年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次,把好宣传文化阵地的导向,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1-10月份在各类政府网站、“*民政”微信公众号发表民政工作信息138篇,扩大了民政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8月4日,省委巡视组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我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抓党员理论学习。向全体党员发放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书籍240余册,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思想概论22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9次,开展研讨3次,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17次;二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局机关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系列活动为主题,组织4个党支部30名党员到阜南王家坝、程文炳宅院、阜阳博物馆等开展党性教育1次,组织局党的二十大宣讲组到所属单位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4场次,受教育人数90多人次,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民政法规政策知识测试和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学习党章及党的光辉历史等知识,组织党员观看历史文献纪录片《浴血大别山》、乡村振兴题材电影《谷魂》《浏阳河上》和党史题材电影《这百年》。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强化工作指导和督查,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强化支部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作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及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要紧贴党员思想新实际、行为新特点、发展新诉求,与时俱进丰富和发展活动内容和形式。坚持每周一例会、每月第一、第三周周三集中学习和每月第二、第四周周三支部学习,每月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严把党员进入关口,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前三季度向县直工委足额交纳党费10056.9元,坚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目前我局有入党积极分子5名,发展对象1名,预备党员1名。2月18日,县民政局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扬到会指导并给予点评。

(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民政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自觉地践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公职人员监督,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抓住“关键少数”,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政治担当,齐抓共管推进作风建设。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截至目前开展局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和财务开支审核督查3次;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方案,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警示教育7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整改查摆主题教育过程中问题清单3件;积极参与2022年度县直机关单位百名股长考评,我局参评股室负责人4名,1名获得优秀等次,3人获得良好等次。

(五)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严格遵守局党组修订完善的《县民政局规章制度(试行)》,尤其要认真落实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招投标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值班加班及生活补助制度、低值易耗财物及事务管理制度、局属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不该进的人坚决不进,不该购的物坚决不购,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违反政策、程序和标准的招(议)标坚决不许。1-10月份局属事业单位殡仪馆、儿童福利院上报万元及以上开支预审单20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民政项目招投标27次。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完成县纪委对我局开展前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深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常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钟,常思“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的古训,常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戒惧,常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劝告,常态化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中吸取教训,以案为鉴,戒贪止欲,做实在人、挣干净钱,睡安稳觉、过清静日。今年以来先后利用*案例开展了“以案五说”,即“以案说纪”(县财政局原局长张科案)、“以案说害”(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彪案)、“以案说改”(县房屋管理中心吴红案)、“以案说法”(县市场管理所张俊峰、李辉、鞠冰冰等案)、“以案说责”(阜阳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刘树生案)。组织观看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醉醒》,前三季度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8次,党组书记李英明与班子成员、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2人次,对局党组成员、局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22人,进行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严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审核关,扎紧制度的笼子。

七、2024年工作计划

(一)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市、县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安排,今年9月份到明年1月份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县民政系统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二)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常态化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对在届中调整补充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审查,加强城乡社区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自7月1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保障标准,按规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完善与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乡村振兴、慈善等相关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建设,提高各类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确保救助对象补助资金于每月15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切实抓好儿童福利工作。继续发挥牵头单位协调作用,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文件,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措施。推进未保站建设,实现2024年底乡镇全覆盖目标。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入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在走访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心理疏导、个案处置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我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向专业化发展,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将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分类纳入保障范围。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政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

大力推进老年助餐工作,建设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提高助餐补助标准和服务水平,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服务可及、惠及全县老年群体的助餐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优化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服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六)持续推进婚俗改革、殡葬改革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改善移风易俗馆室内外环境,制作完善婚俗改革专题片和相关资料,做好婚俗改革实验区终期评估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以提升火化率、入墓率为抓手,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验收工作,通过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月下乡调度、督查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常态化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坚决处置散埋乱葬和偷埋土葬乱象,尽快补齐民生短板,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七)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和乡镇社工站建设。筹备成立县慈善总会,组织做好2024年安徽省“幸福家园.99公益日”众筹和“慈善一日捐”活动。总结乡镇社工站建设工作成效,完善服务内容。高质量推进社工专业服务,不断提升社工站建设规范化水平。拓展乡镇村级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布点,做好福彩商业综合体网点和福彩户外固定销售亭建设工作。

(八)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充分发挥地名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门楼牌编码工作顺利实施,保障地名标志设置全覆盖。加强和规范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工作。对照街道设置改革批复文件要求,及时启动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更新完善《县行政区划图》。认真组织开展皖豫线郸城段第五轮界线联检,不断夯实平安边界建设基础。以“乡村著名行动”为抓手,以《地名管理条例》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相关要求,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认真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有关数据日常采集更新、管理维护,推动区划、地名和界线成果更新维护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挖掘宣传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弘扬传统地域特色历史,认真开展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申报工作,建立市、县两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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