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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自2024年*月起,我市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聚焦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强化政治监督、深化线索排查、加强专项监督,推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政治监督精准发力,责任落实成效显著。通过常态化、精准化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室组地"联动机制,对*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个。例如,针对县镇党委未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纳入议事日程问题,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发监察建议书,推动该镇建立资金使用定期研究机制,完善项目审批流程,确保资金管理责任到人。
二是线索排查深挖细查,违纪违法问题有效遏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通过群众举报、巡察审计、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共收集问题线索*条,立案查处*件,处理*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典型案例包括:县镇财政所原工作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产业扶持资金*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区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在危房改造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属申领补助*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些案件的查处,形成了强大震慑,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专项监督靶向施治,资金使用更加规范。聚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次,发现并整改资金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个。例如,针对县镇*个产业项目资金滞留闲置问题,市纪委监委督促财政部门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推动*万元资金及时到位,项目提前*个月建成投产,带动周边农户年均增收*万元。同时,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走访群众*人次,发现并纠正*起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责任落实存在短板。部分党委(党组)对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重视不够,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例如,县局未履行监管职责,对下属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失察,导致*万元生态保护资金被挪用用于办公开支。个别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如镇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在项目验收中弄虚作假,致使*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被虚套。
二是资金管理存在漏洞。资金分配不科学、拨付不及时、使用不透明等问题仍然存在。审计发现,区在产业项目资金分配中存在“撒胡椒面”现象,*个项目平均投资不足*万元,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部分项目资金滞留闲置,如县*个基础设施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全,导致*万元资金滞留超过*个月。此外,还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如镇将*万元产业扶持资金用于偿还村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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