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96 | 发布时间:2024-05-30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人身伤亡,防止高低压配电房、信息化机房、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设备设施损坏,减少经济损失,确保生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xx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落实防雷安全管理责任,开展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总务科全体成员
防雷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雷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防雷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健全医院雷电灾害报告制度。防雷领导小组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和采取相应的雷电防范措施。
(二)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区卫健委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三、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每年避雷检测一次,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
(二)保障医院安全生产。总务科每年春季组织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并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防雷安全隐患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三)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对陈旧设备,功能降低,线路老化破损带来不安全因素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新。
(四)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间、高低压配电房、计算机房及信息化网络系统、自动化控制设备、主控电气设备、电子仪表和易遭雷击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应安装必要的避雷电保护装置,并按规定组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避雷装置检测数据达到技术标准。
(五)发现避雷设施损坏,及时进行更换,必要时告知蓟州区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做好避雷设施年度检测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雷电灾害的发生,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避雷工程必须向区气象局报建,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从防雷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程序上严格按规范、规定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消除隐患。建设项目的防雷设计施工图未经防雷机构审核同意,不得交付施工。新、改、扩建设项目中的防雷工程,应当作为主体建设工程重要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报请气象局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七)安装和使用的避雷产品需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八)加强员工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防雷法规文件、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安全技术培训,以提高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提高对防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雷电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
(九)提高雷电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如发生雷电灾害,医院根据灾害情况,立即启动《医院重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保证正常生产。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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