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66 | 发布时间:2024-04-02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推动全区退役军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到位,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认真抓好相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局党支部每周集体学习和每月行政例会等途径,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行政执法制度等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学法考试,确保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100%,合格率100‰,为我局领导干部提供便捷高效的学法用法服务,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对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2023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立足本职工作,全面加强法制建设。
一是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全面完成安置任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完成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土兵的安置任务,开展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让更多退役士兵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三是规范做好优抚工作。全面、及时做好10余名享受抚恤补助对象新标准的调标落实工作,不存在冒领或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行为,做好新增抚恤补助对象的审核上报工作,准确落实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相关行政给付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伤残等级评定等行政确认事项。四是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利用退役军人返乡会、座谈交流会、“送岗位、送政策、送法律进军营”宣传讲座、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契机积极宣传《宪法》《民典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反恐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五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依法化解调处工作。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导向,与公安、政法、司法、网信、人社、信访等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社会治理聚合力,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沟通联络机制、矛盾会商研判机制,全力抓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全区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协调处理退役军人困难诉求1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件,办结率、满意率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落实好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将其纳入学习计划,引导全体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努力做到学会法,会用法。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权利保障,防范社会风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制定个性化学法清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学法。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局务会等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宪法》《公务员法》《民法典》《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利用各种会议、退役军人培训、退役士兵返乡报到等加大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开展《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宣讲,发放政策法规宣传材料,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工作、学习和生活。
(三)努力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构建矛盾防范化解机制。全力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定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办法,规范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程序,落实首办工作责任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政策落实,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好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诉求有渠道、服务有保障,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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