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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浏览量:264     |      发布时间:2024-03-13

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5项)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11项)

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委、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以党委文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并推动任务落实。

3.党委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和下一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拔任用推荐考核干部时认真听取纪委关于廉洁方面的意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6.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责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批评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党纪处分,防止以小变大、以一变多、违纪变违法。

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

8.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9.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支持纪委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听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等情况汇报,对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完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对巡察反馈的意见严格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11.主动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委的监督。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8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委、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督办落实等组织领导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推进落实以及信访举报核查、领导班子成员履责纪实等重要责任事项实行“签字背书”,提出明确意见。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3.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就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涉及个人的问题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全年至少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其日常思想、工作动态、生活状况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平时多过问、多提醒,把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线索及时责成纪委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7.主动接受和支持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支持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纪律审查,严格执行纪律审查有关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8.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6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坚决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委、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督促和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向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及镇党委报告本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就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涉及个人的问题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党委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要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责任、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常抓常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问题严重的及时向镇党委和镇纪委直至市委和市纪委报告。针对巡察、纪委、审计部门、干部群众等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把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督促整改到位。

5.主动接受镇纪委的监督,支持镇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14项)

纪委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委、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2.协助党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定期向市纪委和镇党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认真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

3.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市纪委报告。每半年向市纪委报告一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监督检查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责用权情况的监督。

4.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5.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中央、省委、市委和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市镇党代会精神和镇党委经济工作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6.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7.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部署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8.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研判,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排查制度,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纪委领导为主,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严肃处理。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突出执纪审查特点,坚持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责。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审查。

9.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优先审查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协助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完成由纪委承担的整改任务。

10.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的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11.大力宣传廉洁勤政先进典型,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警示教育。

12.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探索推进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推动联合监督。

13.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本镇清廉文化,组织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加强清廉文化宣传,在辖区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14.坚持刀刃向内,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从严监督管理,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查处。对不忠诚、不担当、不干净的严肃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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