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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浏览量:288     |      发布时间:2024-01-25

同志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旨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安排落实我县机构改革工作。会后,全县机构改革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刚才,X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批复的《县机构改革方案》,X同志宣布了县委关于部分部门(单位)负责人的任职决定。这里,向大家说明一下,这次宣布的任职决定,主要是机构改革涉及到有调整的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中,已经履行完干部任用程序的,宣布的是职务;没有履行完干部任用程序的,只作为主要负责人宣布,具体职务待相关程序全部完成后再宣布。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这次机构改革,组织部、编办按照县委的要求做了大量充分细致的准备,相关工作从去年3月5号就开始谋划,改革方案前后经历了28次大大小小的修改。今年1月,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过后,又对  个相关县级部门的正副职进行了谈心谈话,充分听取大家的意愿和述求。可以说,县委从各个方面都作了很多思考,力图让大家都能圆圆满满、高高兴兴。全县上下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以事业发展为重,自觉接受组织考验,正确面对个人的进退留转。“进”要在更大的舞台上展现才能、“退”要积极做好“传帮带”、“留”要为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作出努力、“转”要在新的岗位上创新业、立新功。在这个过程中,局x同志、x办x同志,高风亮节,主动退出领导岗位;x局x同志、x局x同志,顾全大局,志愿担任部门副职。这些同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在机构改革中服从组织安排,以实际行动支持县委决定、支持机构改革,彰显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和崇高思想境界,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做好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定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机构改革的部署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党中央立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党和国家组织机构,统筹设置党和国家机构,有利于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并作出战略部署,为推进地方机构改革明确了方向和根本遵循。确保全县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是推动X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契机。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在领会实质、结合实际、落到实处上下足功夫。

二是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政治性。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决定》还强调“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因此,这次改革,是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调高效为着力点,整个过程始终在习近平总书记直接领导下进行。总书记亲自组织研究论证、亲自决策拍板、亲自推动实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集中体现在“十个必须”上。即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进一步理清党政关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必须构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必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改革原则;必须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必须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必须处理好统和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大和小的关系。这些论述科学回答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等重大问题,是推动机构改革的方向和根本遵循,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严格落实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三是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就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遵循原则、改革方向作出系统部署。省委研究制定了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以及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明确了全省机构改革的总体设计和施工图。省委、市委相继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对省、市机构改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大部署和具体要求是我们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县上下要坚决落实改革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坚持对标要求与紧扣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突出X特色

这次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触及体制机制之深,前所未有。因此,必须始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县委对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议、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有关重大问题。2月3号,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了《县机构改革方案》。今天上午,我们又召开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我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等几个文件,对全县机构改革工作作出了系统性安排。这次改革,我们主要突出了五个方面特点。这五个方面,既是县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考虑,也是对抓好机构改革的具体安排。

(一)确保了上下贯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对标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这次的机构改革,明确了20项规定动作,留给我们县一级“自由发挥”的余地不多。具体来说,主要是三个关键词:一是“对应”。在机构设置、职能优化方面,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守中央必须对应的机构设置、严守中央规定的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的政策底线,严守规范各类机构设置、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等刚性要求。对于中央要求改的,对标去改,中央没有改的,也对标,不随意改。严格保证了县级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总体上与中央和省上基本对应、与市上有效衔接。主要包括:组建监察委员会,建立健全和优化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设置;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强化县委对机构编制、新闻出版、民族宗教等工作的领导;与国务院、省政府组成部门调整相对应,新组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9个部门,重新组建司法行政部门,优化审计部门职责;对应设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二是“整合”。这次改革,省级党政机构限额有60个、市级党政机构限额有49个,而我县机构限额仅有37个。省、市、县的党政机构限额呈现“倒三角”趋势,无法一一对应进行设置。为确保主要机构及职能与市机构改革有效衔接,我们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应合则合、宜挂则挂”的原则,对职能相近的机构尽量合并同类项。如,将扶贫开发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对应市扶贫开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对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三是“四个统一设置”。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持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设置行政审批局;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统一设置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农民工服务中心;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在经济发达镇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体现了因地制宜。允许地方因地制宜优化机构设置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亮点之一。为了突出X发展特色,我们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和关于推进中国科技城加快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的决策部署,立足县委发展战略,在机构改革中充分体现了强化军民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民生的改革思路,以特色机构、特色体制促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整合军民融合发展职能、单设科学技术部门,构建推动科技创新和军民融合发展的机构职能体系,加快全面融入X科技城的发展步伐;二是强化经济发展和对外合作。优化第三产业机构和职能,形成统筹合力,促进全县第三产业宏观部署与微观抓手无缝衔接。整合投资促进职责,加强地区经贸合作;三是突出营商环境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相关机构的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协调、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职责,强化政府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宏观把控;四是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做实县委、县政府落实重点目标、重大工作的抓手;五是重视农民工服务保障。作为一个百万人口的劳务输出大县,我们在机构改革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做实了针对农民工的招引、培训、服务机构,着力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

关于因地制宜特色机构,在这里也向大家再说明一下,县委立足于省委“一干多支”和市委加快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作了很多思考,包括扶贫和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医药管理等机构,我们都有过考虑。但是,我们既要体现地方特色,又要严格机构限额管理,更必须服从省、市的工作要求。所以,其他这些涉及到经济社会民生而本次在机构设置上没有争取到的,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从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等方面入手,构建系统完备的运行机制。

(三)解决了我县机构设置和运转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当前,我县党委工作机构和政府工作部门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日常运行中还有很多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个别党委办事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与建立健全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不够合理,职能缺位和效能不高,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机构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内设机构,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议事协调机构过多,代替部门履行职责;执法队伍力量分散,执法队伍种类繁多,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承担了或多或少的行政管理职能,呈现行政化趋向。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我县各项事业发展的具体成效,是我们在机构改革过程中需要除弊革新、不断调整完善的短板。

(四)突出了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是深化机构改革的保障,也是铁的纪律,是对是否讲政治的一个重要检验。这次机构改革,严格实行机构限额管理,把党委机构和政府机构统一计算限额,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县级党委、政府不设部门管理的机构,从严从紧控制挂牌机构。这些都是中央和省、市划定的硬要求,我们都坚决予以了执行。一是严格在机构限额内设置党政机构。这次机构改革,市县的党政机构限额是中央编办直接核定,由省委、省政府通过《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下达。县作为全省67个大县之一,按照县级党政机构限额上限37个核定。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我县设置党委机构9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政府工作部门28个,严格遵守了限额规定;二是规范其他各类机构。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从严从紧设置县委工作机关挂牌机构1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7个。县委、县政府派出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不纳入党政机构限额管理,结合中央和省、市规范要求,持续推动改革、加强管理。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成立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从258个精简到126个,精简幅度达到51%。通过机构整合、优化职责等途径,对个别因历史原因遗留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进行了规范(台办、目督办、民生办等),具体工作交由相关部门承担。这里,再说一下,议事协调机构在组织协调跨部门、跨领域重要工作中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过多、组成部门过多、审批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去年,中央第四巡视组专门向省委反馈了“议事协调机构多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因此,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既是落实本轮机构改革的要求,也是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必要措施,更是提升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们还将参照省、市即将出台的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程序、撤销条件和期限,可以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或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要确保议事协调机构不能代替履行部门法定职责,部门也不能依此为平台移交工作、转嫁责任;三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按照上级核定的全县各类编制总量,机构改革前后不增不减。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严格编外人员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核定领导职数。对新组建和整合调整较大的部门出现超编、超领导职数的情况,给予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予以消化。统筹编制资源,重点保障新设立部门和重点部位、关键环境的编制需求。综合设置党政部门的内设机构,明确党委工作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名称一般股、室,个数根据行政编制数和上级对应部门内设机构数进行科学确定,内设机构平均不少于2名编制,重点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

(五)统筹了其他相关改革。坚持一个整体、一盘棋的改革思路,突出五项统筹,总体谋划、分步落实。一是统筹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对应中央和省、市要求,完善和优化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推进其履职能力建设;二是统筹深化群团机构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去四化、强三性”,完善和优化其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三是统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将县委、县政府14个直属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11个。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机构改革范围统筹推进。有序推进其他事业单位改革,根除事业局。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局、委、办”;四是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整合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及职能,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在经济发达镇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优服务。充分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条块协同。做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群众经常打交道的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五是统筹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以集中高效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构建相对集中的审批体系。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理顺体制机制,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分工协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

目前,机构改革的任务已经明确、号令已经发出,全县上下要闻令而动、令出行随,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时间节点。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构改革要在今年3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根据市委要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在今年3月5日前基本完成,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由于省、市于今年2月初才批复县级机构改革方案,极大压缩了我们可用时间。因此,立足工作实际,县委决定,在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后5个工作日内领导班子到位、机构挂牌运转;15个工作日内人员转隶到位;30个工作日内报审“三定”规定;3月底之前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深化机构改革,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省委、市委的具体部署下,由县委负总责,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本部门深化机构改革的主体责任。为保障我县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有关领导同志也要充分履行好分管责任。今天上午常委会上通过的《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16位县领导分别牵头39项具体任务。会议之后,各分管领导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做好分管部门的统筹安排。各涉改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科学合理、紧张有序地组织实施好职责调整、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各涉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尽快到位履职,迅速把本部门本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抓起来,抓紧建章立制,加快内部融合,保证机构正常有序运转。县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综合协调、干部人员安排、财务资产管理、纪律监督等工作。县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委编办要加强政策指导,及时释疑解惑、跟进督查检查,重点协调好重大分歧事项的会商解决,及时向县委报告有关情况。

三是优先保障机构运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强化保障,落实好部门办公场所,统筹安排好部门挂牌计划。县委组织部要统筹做好班子调整配备。各分管县领导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要把县委明确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送任到位。各涉改部门,特别是新组建的部门,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保证机构先运转起来、职责先履行起来。特别是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可以分别在现有的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城管执法局职责基础上,在现行政策框架内运行起来,具体改革再按中央和省、市要求逐步落实。

四是做好部门“三定”。按照“先转隶、再‘三定’”的原则,县委明确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组织制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改革计划,同相关部门协商开展人员转隶和所属事业单位调整等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县委编办明确的编制职数框架内参照上级对应机构情况拟订“三定”规定(草案)。“三定”规定(草案)报分管县领导审阅,由编办审核,再按程序报批印发。

对于人员的转隶和编制的调整,我这里强调一下。人员转隶要先行,以划入或归入部门为主,划出部门配合。至于划转谁不划转谁的问题,要遵循“三合一审”原则。“三合”即合身份,转隶前后编制性质、人员身份保持一致;合职责,要根据职责划转人员。转隶的人员必须是改革前从事所划转职责的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合岗位,转隶人员必须是熟悉业务、能胜任工作的骨干力量。“一审”即各部门各单位划转人员要报分管县领导审定批准。分管县领导之间如何协调,谁为主、谁为辅,县委也会做具体安排。至于各涉改部门编制如何划转和新组建部门的编制如何确定,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过专题研究。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科学确定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团等各系统之间的编制占比;二是按统一标准收回涉改部门一定比例的行政编制;三是体现“编随事走”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随职责调整划转编制;四是体现保大局、保重点、保应急、保运转,把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重点任务和经济建设、民生保障一线部门。最后调整下来谁多谁少的问题,大家就不要去过多纠结,不要去找编办理论了。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执政资源,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大家在观念上一定要转变过来,打破“编制为部门所有”的“小家思想”。下一步,县委编委要根据机构运行情况适时对各部门单位的编制进行微调,也会根据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对编制进行动态管理,打破编制“一核终身制”。

四、蹄疾步稳,认真落实好四项工作要求

这次机构改革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全县上下要以立说立行的作风,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意志和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决心落实好各项改革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要服从大局。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使命所系、发展所需,是对各级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同时,机构改革又涉及大量干部职工的进退留转等切身利益,认识上的分歧和思想上的疑虑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机构改革的大局面前,要以身作则,提高站位、强化担当,讲政治、讲党性、识大体,正确看待和处理个人的利益问题,坚决拥护改革、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二要平稳过渡。党政机构改革牵涉面广、系统复杂,要注意上下联动、左右衔接,针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到未雨绸缪、谋划周全。各部门领导班子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组织做好资产、财务、档案等交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这里特别强调一条:涉及到职能划转或机构新老交替的部门单位,在没有移交职责前,仍要由相关部门按照正常的职责分工承担好,保证各项工作不断档、执行不脱节、机构不停摆。尤其是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松懈或推诿卸责,决不能出现任何断档和闪失。出现相关问题的,不讲理由、不讲条件,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要统筹做好全县开年各项面上工作,扎实推动稳增长、防风险、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体现改革成果。

三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有变革就必然有阵痛。各涉改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回应大家关切。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讲清楚,把县委的具体考虑讲清楚,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这次改革,习总书记特别强调,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要把大家安排好、有工作干,富余的干部和人员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消化。我们一定要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理解到位、宣传到位、贯彻执行到位,给大家吃上“定心丸”,确保全县上下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同时,整合的部门和新组建的部门,要注意内部分工和团队磨合。各涉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位后,要注重班子团结和队伍建设,在班子成员分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上不能分亲疏远近。

四要严明纪律规矩。无以规矩,不成方圆。铁的纪律是推进机构改革的重要保证。中央对机构改革纪律三令五申,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等“六大纪律”,提出了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擅自增设内设机构、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十个严禁”。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全省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专门提出严明改革纪律的要求,市委书记多次就遵守机构改革纪律进行指示,县委也在不同场合对改革纪律进行了强调。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迟滞拖延,决不允许搞变通,决不允许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督查部门和县委巡察办要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机构改革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同志们,新的征程新的起点,全县上下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以机构改革所带来的新气象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为纵深推进县委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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