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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总结

浏览量:255     |      发布时间:2023-11-17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局上下紧紧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聚焦“强基础、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维权益、惠民生”六条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妥善化解矛盾,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水平。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科学编制计划,加强法治引领

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研究各项工作的计划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统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6大类18项具体的工作要求;制定了《2023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了宣传教育工作具体任务,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全局工作的总体布局中。我局常年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适时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定期分析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文件管理

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积极推动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等各项制度落地实施。今年,申报(结转)3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市生态券交易管理办法》(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科)、《关于重新公布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责任科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目前均已完成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继续有效18件,拟废止2件,拟修改1件;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继续有效7件,拟废止1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在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集中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快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定期对我局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目前行政权力事项共366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用1项、其他权力15项、行政处罚258项。二是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事项。我局立足工作实际,以密切服务群众的“一件事”为视角,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截止目前,已有10项业务推行了“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覆盖了规划、利用、测管、市政、不动产登记等数量多、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业务。通过主动与住建局、数政局、审图中心、税务等部门沟通,制定横向联动机制,实现事项合并办理;通过统一申请表、精简申报材料、缩减审批时限,实现了“一个窗口、一次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通过强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身份认证的应用,最终实现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手机端“掌上办”模式,解决了群众多跑路、耗时长、材料多等问题,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深化集成服务改革。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实现所有常规业务“T+0”即办。截止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各类登记业务127409份,审核108415份,督查抽核43861份,扫描59480份,发放不动产权证45224份,完成档案114885份。窗口查档量39815件,拆迁查询213件。“12345”回复529次,“12345”热线电话5197条。

(四)推进“互联网+”,完善便民举措

围绕“作风建设”和“创新创优”主线,深化“互联网+不动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设首个镇级标准化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率先在徐霞客分中心打造不动产登记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分中心所有窗口均能独立完成全流程、全业务登记服务,实现不动产业务“全澄通办”“就近可办”。二是完成全国首宗挂牌成交的“国有+集体”组合地块不动产登记工作。10月25日,为长泾镇舜丰纺织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跨宗”项目成功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三是实现“数字人民币”加持不动产登记服务。为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支付需求,在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中增添“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群众可自由选择缴费方式,切实增进金融服务普惠性。四是首次在工业用地中采用“共用宗”进行分幢登记。1月,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高标准厂房分幢登记,转变以往“独立”宗地概念,首次采用“共用宗”登记宗地面积,帮助企业简化不动产后续分割、变更登记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企。五是实现“带押过户”业务扩面提质。我市带押过户案例获评第一批全国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截止目前,全市已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63笔,涉抵押金额2亿余元。六是推进农房非公证继承登记发证工作。出台《农房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办法》,统一收件材料、流程、审核标准、登记规范。建立非公证继承疑难问题会商领导小组,定期出台《市非公证继承登记疑难问题问答》,形成调查法律意见书范本、范例。由律所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实行告知承诺制,共建提供驻村服务。今年,青阳镇小桥村率先完成了全市首批农房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28户村民通过“非公证继承”方式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

(五)立足职能定位,保障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今年我市共完成了6个批次、7个单独选址项目、8个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组件上报工作,用地总面积4837.13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58.52亩,保障了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界)工程、中专校校园扩建项目、白屈港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中心库项目、弘毅路等一批市重大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加快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服务拟出让地块前期规划研究和重大项目选址工作,如江南大学(*校区)一期配套科研楼、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市特殊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新建鑫茂幼儿园项目、城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嘉福豪庭西侧地块停车楼、戴家村安置房、云亭国土所西侧安置房等市重点重大项目建设。三是不断强化土地市场调控。合理制定经营性土地年度出让计划,科学把握住宅用地出让区域出让节奏,严控商业综合体项目。对经营性地块出让不设置条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补充意见》(委办[2018]55号)。建立安置房地块出让限价机制,规范做好现场摇号工作,建设用地出让全部实行网上交易。1—10月我市共出让经营性土地16宗985.31亩,成交款576456万元。四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市目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0.5万亩,完成土地整治项目53个,新增耕地面积948亩。

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六)严格履行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依据市政府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市镇村布局规划(2021版)》、《市资规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编制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今年申报(结转)5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即《S1线站点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责任科室:市政交通规划管理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25年)》(责任科室:林业湿地管理科),目前《S1线站点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已完成所有流程,其他4项已完成了初稿拟制、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七)把握“三重一大”,坚持集体决策

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会17次,通过了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管理所机构及相关人员调整方案、调查和确权登记科职能强化等重大事项,中层副股干部选拔、事业管理岗位晋升等重要人事工作,2023年度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多测合一”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等重大项目。共召开局长办公会15次,开展了经营性土地地价会审、建设项目申请延期开竣工、案件处罚意见会审,研究了存量工业用地用于高标准厂房建设、14家化工企业问题隐患的情况调查及处置建议等工作,通过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方案、安置房发证中涉及集体转国有统筹金收取、省级公益林整合优化、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工作方案等事宜。共召开党政联席会议7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开展了林地审批业务、安全生产等专题学习,研究了临时用地“回头看”、视频监控盲区进行无人机飞行执法巡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工作、规划选址审批、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工作、安置房发证等事宜,通过了用地供后监管工作方案、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管护管理办法、土地储备中心租赁管理办法等事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强化执法监管,依法履职到位

我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监管职责。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检查随机抽查制度。二是做好自然资源日常执法监管。2023年,我局全面通过实时监管系统开展日常执法监管,实现自动巡查、自动识别、自动定位、自动分析、自动预警、自动推送、自动处置这“七个自动化”,变“自下向上”发现上报模式为“自上向下”智能预警处置模式,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变“被动处置”为“主动预防”,真正做到发现违法“智能化”。有效提升我局日常执法监管工作效能。三是依法查处违法案件。2023年以来,我局查处土地违法18宗,发出处罚决定书6宗,移送纪委6宗。查处林业违法9宗,发出处罚决定书8宗。查处规划违法19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6宗,收到法院行政裁定10宗。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完善音像记录设备使用和音像资料管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配套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九)拓展两法衔接,创新执法联动

一是建立检察衔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落实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我局会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落实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然资规发〔2023〕7号),并按规定具体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沟通协调。为推进违法用地强制执行后续工作,我局多次与市法院执行局进行沟通协调,对2018年以来的历史违法用地查处案件进行梳理对接,加快推动违法整改。依法依规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重点违法线索会商明确处置意见,按规范做好涉刑案件移送,今年已正式移送一宗土地涉刑违法案件至公安部门。三是强化抄告移送。对农民违法建设线索,我局及时抄告市农村农业部门处置。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线索,我局及时抄告属地政府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五、妥善化解涉土矛盾纠纷

(十)遵循知情原则,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主动公开职责。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政务公开要求,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先后发布了《网站栏目设置及相关责任表》、《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图》、《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等,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各条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等,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准确公开、依法公开。二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4件,214件已办结,有效回复率100%。另收到无锡市局和市政府协办件共计77件,均办结。三是妥善办理咨询投诉。全年12345平台共收到咨询和诉求件1444件,及时签收率、及时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保障了网络诉求通道畅通。

(十一)重视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矛盾

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定下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2023—2025年)工作方案》,梳理排查7件信访积案,由每位局领导亲自包案,目前均已化解办结。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治理化解省厅交办件,化解率达100%。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信访咨询件1547件,其中接待群众来访31批48人次,来电31起,来信18件,上级转交办89件,及时签收率、及时反馈率和诉求人满意率均达100%。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驳回9件,原告撤回起诉2件,移送审理1件,尚未审结11件;承办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维持3件,驳回1件,尚未审结1件。与市检察院联动信息交换10余次,未发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办理行政争议案件过程中,我局主动与各级法院和复议机关联系,与当事人积极沟通,以柔性方式主动做好化解工作,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争议案件。

六、扎实推进法治基础工作

(十二)突出教育培训,提升行政水平

一是抓好日常学习教育。制定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带动、领学促学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观点、深入贯彻新要求。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依托地方党校,举办4期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宣讲团围绕“学习新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主题进行授课;组织第四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走进泰州苏北党校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围绕“奏响‘四敢’最强音,携手奋进新征程”主题开展交流发言;举办第三期、第四期“党务工作沙龙”,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制定2023年度“全业务学习”培训方案,改革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推进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全业务、大融合”,提高干部员工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一是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学以致用。结合国土、规划、林业三大板块不同岗位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全业务学习培训,全年已开展各类培训20余期。林业科拟定基层人员上挂培训方案,从参训人员要求、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试方式等作了详细的安排,务求达到实效;项目建设科等采用现场教学模式,到项目现场手把手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升管理所科规划业务办理能力;法规科邀请市人民检察院作公益诉讼专题讲座,全方位、多角度讲解了资规条线行政监管职责的重点,不断增强自然资源部门与检察机关协同服务地方治理的公益法治合力。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法纪学习、以案说法等廉政教育,“5•10”前后,组织开展“清风自然•吾要廉”廉政教育系列活动,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观念。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等条例法规;重点学习《关于在“监督护航•助企敢干”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各级典型案件;分批次组织全体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组织部分中层干部前往市法院,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实况。四是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做好全系统新申领执法证人员的培训、考试、证件发放等工作,今年共7人申领执法证,均通过考试并取得证件。目前共166人持有行政执法证,8人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十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开辟普法阵地。在局机关大楼设置展览点,精心设计制作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在市政府西侧墙体设置宣传栏,在宣传橱窗中张贴宣传海报,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依托城市规划展览馆,提供志愿者讲解服务,向公众宣传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充分利用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延伸普法触角。二是拓宽普法渠道。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新法速递资讯、专题宣传片、典型案例,线上线下多角度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反有组织犯罪法》、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桂清带队走进“政风热线”电台直播间,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宣传依法依规使用自然资源的理念。利用“互联网+”,全年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665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72条。报送录用信息763条,其中,局工作动态、微信公众号等内部平台发布信息523条,对外报送并被录用的信息240条,特别是在学习强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权威新闻媒体报道信息43条,宣传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作动态,树立了自然资源和规划良好形象。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先后赴绮山社区、华士镇、新桥镇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活动,并联合局办公室,赴青阳镇开展“送法进基层倾心听民声”政府开放月主题活动,举办专题业务讲座,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召开座谈会。开展学雷锋、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反有组织犯罪法》、土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防灾减灾、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新法速递资讯、专题宣传片、典型案例等,展播相关宣传标语。积极参加无锡市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送1幅法治绘画作品、1个林业法治微视频。积极迎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认真对照评估验收细则,梳理准备台账资料,撰写总结,制作工作画册,高分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一年来,我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不断突破自然资源难题、不断谋求资源管理思路,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培训的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二是部门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不能完全胜任工作需要;三是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对网络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和运用还有待加强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提升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管理自然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为“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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