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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0
根据《2024年度乡镇和县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县司法局党组会前认真学习方案内容,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主题,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对照“4个带头”深入查找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下步努力方向。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我们共查摆问题8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理论学习自觉性系统性不够问题,制定《**县司法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政治轮训、“线上+线下”“集中+个人”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共*次,集中学习研讨*次。针对党性锻炼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班子成员始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立身之本,坚持“首题必政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服务群众成效有待提升问题,坚持法治为民,推动构建新时代社会大调解格局,化解矛盾纠纷*件,涉案金额*亿元。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推出“公证调解+赋强公证”、涉侨“社保+公证”一件事联办、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等一系列惠企便民举措,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万元。针对攻坚克难力度不够问题,精心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深入重点部门和乡镇开展法治督察,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行政诉讼“双下降”,全县新收一审行政诉讼*件,同比减少*%,审结*件,败诉*件,败诉率降到*%。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跟踪问效不够问题,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组织领导读书班*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开展廉政专题学习*次、警示教育*次、谈心谈话*余人次。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县司法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与各科室、司法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计*份。针对意识形态思想引领不深问题,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管长远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带头学习各级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查摆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不强问题,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好带头作用,落实绿色办公要求,及时关闭电脑、空调等设备,减少不必要材料打印,杜绝“长明灯”,监督分管科室和联系司法所做好节约用电要求,打造节约型机关。
二、查摆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
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纪律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守政治立场、党性原则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深入对照检查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班子成员平时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时习惯性从自己分管工作出发,从政治高度认识把握上级决策部署相对不足,自觉站位全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发展大局来思考、谋划、推动工作还有欠缺。二是对内涵要义的把握还不够深刻。在理论学习中对内涵和实质挖掘不深入,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的研究,未能真正理解其核心要义,对理论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把握不准确,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三是抵制错误思想还不够坚决。面对一些社会上的错误思想和不当言论时,未能及时主动进行抵制和纠正。在听到身边的散布所谓“内部”信息和小道信息,个别班子觉得只要自己不和别人一样就可以了,没有积极发声、引导舆论,在群众中造成了一些误解。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
班子成员能够带头参加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检视自己,持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将自省、自警、自律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但对标更高要求还存在一定提升空间。一是坚持以学铸魂的成效还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等一系列要求领会还不够深刻,个别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在会上听了、文件看了就够了,没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凝心铸魂。二是带头践行群众路线还不够到位。班子成员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双报到双服务”等活动,但对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了解不够深入,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够及时。如在工作中有些班子成员存在对上级负责较多,对群众急难愁盼关注较少的现象,有时候面对办事群众没有保持足够的耐心,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班子成员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业务工作,对作风建设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导致部分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对科室、基层站所的作风纪律检查还不够经常、深入,一些隐性的“四风”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导致个别同志在思想上有所松懈。
(三)在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五)在意识形态方面。
班子成员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宣传宣讲、研究阐释,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持续用力。但深入对照检查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举措还不够扎实。面对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着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出一些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举措,导致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二是分析研判还不够深入。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较少,对单位内部的意识形态状况了解不够深入,对一些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隐患预判不足,未能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三是队伍建设还不够有力。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养不高,难以适应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需要。比如对网评员没有经常性开展意识形态培训,平时的工作主要完成上级部署的转发、评论、点赞为主,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一)基本情况。唐**,曾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2024年4月被立案审查调查。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唐**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典型案例违法事实。唐**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组织意识淡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帮助亲属承揽金融业务;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公司上市、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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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因剖析
(一)理论学习缺乏效度。班子成员虽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但在学习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功利性和形式主义倾向,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没有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政治责任。在学习方法上比较简单,习惯于被动接受,没有深入钻研理论的精髓,导致对理论的理解不够全面、准确,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二)党性锻炼缺乏深度。部分班子成员在工作中有时过多关注业务工作,对领导指示批示的、考核要求的关注较多,忽视了党性修养的提升和宗旨意识的强化。在处理问题时,有时没有充分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没有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群众的需求和诉求了解不够深入,关心不够到位,导致工作中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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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抓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更加系统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和会议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政治轮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班子成员深刻领会理论的内涵和实质,切实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抓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加强党性教育,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带头讲党课等方式,引导班子成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作风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在日常,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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