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542 | 发布时间:2023-09-01
林业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亦是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奋进之年。XX州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依法治州办的精准指导下,XX州林业局紧紧围绕《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XX府办函〔2021〕11 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行政监督、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提高林业工作者依法行政意识和素养,积极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依法治林。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
2021年,XX州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并由“一把手”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落实法治责任。及时调整了本局法治建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定期调度、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谋划重点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关责任科室,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三是确保履职到位。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廉述法的形式,列入年底述职报告内容,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制度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有收获。
二、严格规范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根据1月5日州委依法治州办关于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州林业局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自查整改专题会议,对州委依法治州办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要求各科室按照责任清单,精准查摆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症结所在,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立行立改,坚持自查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目前自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5号),我局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对现有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32项调整为138项。其中,共计取消事项2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项),新增事项9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3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修改权力名称和权力依据8项。同时,更新完善了行政权力流程图,对行政权力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并通过政务网和网上办事大厅公示。
(三)严格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 号)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台账,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对我局代起草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务网公布并解读。2021年,根据“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要求,对我局代起草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未发现与上级法律法规存在不适应、不一致的情况。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XX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了《XX州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项目、处置重大事项、改革事项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努力从源头上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五)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印发了《XX州林业局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州林办通〔2017〕15号),明确了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我局印发的、处于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进行了存量清理,共审查代起草文件63份,以我局名义印发的文件46份,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
(六)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全省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制定并印发《2021年XX州林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二是修订完善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认真修订完善我局产业招商宣传片、项目册、投资指南、扶持政策汇编、精包装路演项目、招商推介PPT和招商推介词等推介资料,切实做好招商基础工作。三是积极开展“贵人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省林业局、州投促局组织的招商引资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林业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对已招商落地的项目,强化跟踪服务,确保政策支持、服务保障能够切实兑现,各项保障能够持续跟进。
三、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不断优化行业政务服务
(一)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有力推进职能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对我局权限内的审核审批项目,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报件材料齐全,符合审核审批条件的缩短审批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便民高效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进驻政务大厅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现一次告知,保证“一次办成”。二是积极推行“并联审批”服务机制,对本部门能查核的材料不要求项目业主提交,实现共享申报材料信息,积极推进并联审批。三是制定了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抽查、公示,转变林业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三)规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一是规范了办理流程,我局对“权限内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林木采伐许可证”中“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情况,及时通过公文转发给局直属国有林场,由相关业务科室制定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并对直属国有林场进行了相关的政策解读,确保告知承诺制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为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顺利推行,我局对在核发州直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前,需对上年度采伐迹地的更新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更新验收条件的小班未能通过验收的,州林业局将责令林场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直至通过验收。
(四)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抽查制度。积极做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基础信息的录入和动态调整工作。并利用平台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积极推进,转变林业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和杜绝林业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林业经济创新发展。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林业执法质量
(一)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事前普法服务。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执法+服务模式,尤其是非法使用林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重点、难点案件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全州林业部门主动摸排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积极做好提前介入、提前服务、指导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等工作,通过上门服务指导,所有摸排出来的、建设项目均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有效预防了未批先占、少批多站的情况。通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到各花鸟市场、酒楼餐馆、农家乐等营业场所检查,对各商户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并签订承诺书。通过执法+服务的模式,同时强化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环境。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重新进行修订完善,印发了《XX州林业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的通知》《XX州林业局关于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的通知》《XX州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并配备了执法记录仪10台,确保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逐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同时,调整了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严格实行案件评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年度案件评查工作和随机抽查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林草资源科、营林科等骨干组成案件评查组各县市林业局进行案件评查,并当场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整改完善。通过评查发现,我州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执行有关程序规定,在法律法规委托范围和权限内严格执法,执法质量得到逐年提升。
(四)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通过脱产培训、在岗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培训。同时邀请上级林业业务专家、法律顾问等到我局开展知识讲座,多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水平。大力开展林业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普遍增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治理水平。期间,加强对行政执法资格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管理,及时开展证件换发和签注材料的上报,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林业法治环境
(一)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普法知识学习到位。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将普法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有计划、有内容,定期组织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带头学习,自觉遵守。在“普法”工作开展过程中,为使普法工作贴近实际,采取了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交流讨论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达到了解掌握并推动工作的目标。除应用国家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进行自学,还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普法知识竞答。2021年,我局学法用法考试参加率100%,及格率100%。
(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工作重点。坚持把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和“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19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三)拓宽普法范围,提升法律知识群众知晓率。结合“湿地宣传周”“爱鸟日”“ 环境日”“宪法日”等节假日到街心花园和帮扶点等人群聚集的地方采取发放宣传画册、纪念品等方式,开展《森林法》、《民法典》以及渉林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出宣传。我们在采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发挥现代媒体作用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平台,宣传保护绿色家园。
(四)坚持把开展林农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林农服务的手段。根据林农实际需求,利用农贸会和农村集市,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涉林典型案件,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并将涉林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林农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化解涉林纠纷。加强对帮扶点驻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建立健全了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聘请了专业律师为州林业局法律顾问,在进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开展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支持。并制定了《州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考核标准等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法律服务流程。今年以来,已开展合法性审查8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条。并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引进法学类专业人员,充实我局法治人才队伍。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依法治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依法治林战略,强化林业法制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强化工作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并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落实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并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转变工作职能,促进公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为建设好我州林业经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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