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19 | 发布时间:2024-11-09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积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关于民政、退役军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众关切,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民政和退役军人工作实现新突破。成功创建了全省一级养老机构1家,获评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尊崇军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乡村振兴组二等奖,全省双拥模范县等荣誉。
一、2024年工作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紧盯重点群体,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更加坚实
一是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按月定期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依托数字民政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定期开展数据交叉比对,从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因灾等多重维度识别遇困群众,动态掌握未纳入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情况,确保尽早发现、及时救助。按上级文件要求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从1月份开始计算补发金额。今年以来共新增纳入低保对象277人、特困人员39人,给予临时救助219人次,发放低保资金1596.3035万元,特困供养资金402.851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4.1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71.8万元,残疾人生活照护补贴5.4万元。
二是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政策保障到位。及时、足额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024年以来发放优抚资金345.34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生活补贴审核审批18人。积极落实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对年度身份核查、伤残退役军人医药费的补助、优抚金的发放等优抚工作,既从严把关审查,又加快审查速度,深入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
三是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社会救助领域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体系短板,堵塞“应退未退”问题,切实提升社会救助质效。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办法,规范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救助流程、救助时限和救助标准,堵塞了乡(镇、场)、管委会在临时救助过程中有而不救、救而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动态监测,及时全面了解困难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根据家庭情况变化做好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我县集中整治共查访1.2万余人次,主动为386名困难群众申请各项社会救助,共纳入低保对象224人,纳入特困人员34人、低保边缘家庭15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7人、临时救助129人次,对发现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298人及时退出低保。
(二)强化设施建设,优质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制度引领,积极构建一套高位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好机制。对标省委、市委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健全了以《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为主,《县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县开展农村邻里亲情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配套的“1+N”养老服务发展制度,明确了养老发展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我县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撑力。
二是突出因地制宜,有效建立一套补足养老服务短板的好体系。有效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县城区,在原绿岛宾馆的基础上,指导支持民办资本建成嵌入式综合养老院1家,新增床位100张,推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总面积达1240㎡。在原有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打造设立1个老年食堂及3个助餐点,截止目前,共与81位老人签订用餐协议,日均用餐100余人次,今年以来发放运营补助27万元。进一步完善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安全的农村老屋、闲置学校、祠堂等现有资源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农村幸福之家23个,“一老一小幸福院”6个,加强资金保障,签订助餐协议老人有112人,上半年助餐人次约21080次,为运营较好的8个农村幸福之家上半年发放运营、助餐补助13.75万。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需求,结合县情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村干部探视巡访相结合方式,投入资金7万元,全面摸排掌握探访乡镇特殊困难老人家庭情况、生活需求等。并对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一户一案确定探视巡访方案,采取村干部定期探访和邻里互助的方式实施探访,截止目前,全县共摸排出特殊困难老人378人,实施探访4536人次,累计发放邻里互助补助4.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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