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96 | 发布时间:2024-10-1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开展人大协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人大协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坚持守正创新,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人大协商新模式。
一、坚持试点先行,强化顶层设计
2022年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谋划提出并启动探索开展人大协商,决定采取“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全面推开”的思路来探索实践,并将巍山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州开展人大协商的试点。在试点工作中,**州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跟进了解情况,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之后,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认真思考谋划,强化顶层设计,于2022年9月研究制定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协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成为开展人大协商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实际,对开展人大协商的指导思想、原则、主体、内容、形式及成果运用、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明确了人大协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依法协商、坚持民主集中、坚持科学协商的“五大原则”;明确了人大协商主要报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协商“五大类别”,以及每个类别协商的主要内容;规定了开展人大协商主要包括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议讨论、听证、民意调查等“五种形式”;安排了开展“五大类别”协商详尽的步骤;妥善运用好人大协商成果;对开展人大协商的保障措施提出要求。
二、围绕民主立法,开展立法协商
202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州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州人大常委会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实际,突出特色,聚焦民主立法,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主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作用。一是延伸拓展,构建立法协商工作体系。为使“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效应,更加深入吸纳民意、广泛汇集民智,**州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以点带面,延伸工作触角,拓展协商平台,选取了16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单位,作为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其中巍山县人大常委会还被确定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联系点,既有县和乡镇,也有村(社区)和自然村,既有州级和县级部门,也有法律工作部门。同时,确定了16名立法联络员和210名立法信息员。成立了**州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库、地方立法研究院,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全州形成了“1(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16(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N(若干名立法联络员、立法信息员、法律专家)”的工作体系,实现了立法协商的整体行动、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二是健全机制,强化立法协商工作保障。**州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5月研究制定了《立法协商办法》,就立法协商的定位、原则、内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规范开展立法协商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为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有序运行,更好发挥在立法协商中的重要作用,**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升工作方案》《协同共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方案》《各专工委室挂钩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方案》《立法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激励机制》等系列文件和工作制度,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大经费投入,有力促进了联系点的基础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为务实高效开展立法协商提供了组织、制度和经费保障。三是发挥功能,厚植立法协商民意基础。**州人大常委会围绕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和立法工作顾问组、地方立法研究院的“智库”作用,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立法前期调研、法律草案草拟、意见建议征集、专家论证、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把“协商”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协商,坚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分析并吸收合理意见,为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召开由各界代表参加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开展立法意见征询等工作,广泛、充分听取和收集基层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保证立法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打牢民主立法民意基础,筑牢法治根基,极大激发了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更加广泛地凝聚起社会各界的智慧,推动了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深化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使来自基层的民情民意转化成了推动高质量立法的强大动力,一个个原汁原味的“好点子”成为了一条条立法的“好建议”,做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截至目前,**州人大常委会共完成国家法律制定、修订和立法需求意见建议征集任务13件,共收集到意见建议673条,梳理归纳上报284条,被吸收采纳16条。**州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承载民意的“直通车”、立法协商的“主渠道”、实践民主的“大平台”、法治建设的“助推器”、联系群众的“金桥梁”,工作经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会议上交流,信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简报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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