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32 | 发布时间:2024-09-20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政协提案作为党和政府听取民声民意、推动改进工作、促进民生改善、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广泛、最有效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市政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生福祉,以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主旨,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出发点,以“提、立、办、督、评”为主轴线,推动提案工作整体水平实现新提升。
夯实提案质量基础,狠抓调研、培训、选题三个案前环节,提出“金点子”。市政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提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作为委员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调研、培训、选题三个案前环节,帮助委员把握中心大局,了解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掌握提案撰写技巧,不断提高建言的“靶向性”、资政的“含金量”、监督的“有效度”。坚持“不调研、不议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社会治理的堵点痛点,组织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大批内容翔实、观点鲜明的高质量调研成果,有效服务了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也为撰写高质量提案奠定了基础。结合政协委员履职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民进河南省委员会、民革郑州市委员会相关同志就提升履职水平、提案撰写、调查研究作专题辅导报告,巩固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加强选题引导,由事后遴选变为提前订单式培育重点提案,每年全会召开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突出“围绕中心大局转、围绕民生民意转”的政协工作思路,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规划、项目建设、改革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实事等确定选题,形成靶向准、切口小的选题目录,服务政协委员提交精准度高、含金量高的提案。
严格提案立案审查,完善初审、复审、联合终审三级审查制度,立出“好提案”。立案审查,是保障提案质量的关键环节。市政协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立案标准,规范“撤、并、改”,进一步完善提案委初审、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复审、联合终审的三级审查制度。在全会期间,提案审查委员会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对提案内容精准分类。由提案委初审,将反映党委政府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并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提案,选作初步立案提案。会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立案提案进行复审,根据职能分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将提案交由承办单位办理,确保所有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提案,交办前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为提案办理、成果转化打下坚实基础。督查局复审之后,召开提案终审联审会议,提案委员会成员、督查局、提案委三方会审,特别是对疑难提案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作出终审决定,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确保提案立得住、有共识、能办理。2024年,提案委初步立案188件,经三审把关后,实际立案137件,较2023年下降34件,所立提案质量较上年有较大提升。
强化提案办理落实,构建党政领导领衔办、提案委成员分包办、承办单位具体办的三级责任体系,办出“真成效”。每年从立案提案中遴选出10件重点提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党政领导就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分别作出批示,结合办理情况开展督办或调研,引领带动同类提案的办理落实,达到“办好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推动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充分发挥提案委委员的作用,对提案进行归类、分解,提案委委员每人负责督办10件以上提案,通过实地调研、电话联系、微信沟通等不同形式,督促提案办理进度,组织委员到承办单位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协商办理提案。各承办单位主动和政协委员联系,面对面沟通提案办理工作,确保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提案工作呈现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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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书文库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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