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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发言:“335”模式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 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子

浏览量:181     |      发布时间:2024-08-13

近年来,镇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和实践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着眼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三强化”夯实基层基础,“三举措”抓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效能提升,“五机制”聚焦机制保障促联动,着力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截至目前,排查出矛盾纠纷324件,已成功化解299件,整体化解成功率为92.28%。

一、“三个强化”夯实基础壮力量

强化阵地建设。综治中心办公面积350平米,设有群众来访接待大厅,群众信访、法律咨询、政务服务12345热线办理窗口,配齐信息研判室、心理疏导室、多功能调解室、“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调度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务。中心日常运作由5名专业工作人员负责,派出镇级人民调解员2人、村级5人配合,形成一支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纵向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督导调度各村综治中心,横向统筹司法、派出所、法庭、镇属各部门力量,全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目前,11个村综治中心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

强化网格布局。整合村级人员力量,形成网格长统筹协调,网格员具体落实、组长日常管理与协办,联户长协助,护林员机动配合的“三长两员”网格力量。按照便于管理、相对集中原则,以小组为区域,户数为标准,兼顾位置相邻性及人口分布,管理难度和资源分配均衡划分基层网格115个。在网格内以小组为单元,依托十联户布局,形成网格-小组-联户联动机制,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推动基层治理力量向网格、小组、户延伸。目前,选举网格长11名,选优配强网格员116名、联户长655名,构建形成覆盖广泛的基层网络。

强化队伍赋能。紧盯“队伍做什么,应掌握什么、具体怎么做”,组织11名网格长、116名网格员、655名联户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业务知识培训,以政策法规、沟通技巧、心理疏导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法庭庭审,或是参与到镇综治中心实际案件调解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案件化解的成功率。目前,组织调解员培训5次,共派单78件,化解78件,化解成功率为100%,回访满意度达97%以上。

二、“三项举措”筑牢网底提能效

用活平台,强化宣传抓预防。利用线上线下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依托网格管理,由网格员、联户长等基层力量充当普法宣传的带头人,通过常态化的入户走访、开院坝会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常识,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身权益。定期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法律法规,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利用网格微信群发布接地气、易传播的法治宣传内容,让群众成为法律的明白人。截至目前,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2次,法律知识讲座6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同比降低63%。

发挥优势,深入群众抓摸排。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独特优势,深入家庭矛盾突出、邻里纠纷明显等重点户,开展常态化、拉网式、不间断的排查。详细了解辖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做好排查台账。依托排查报送机制,定时将收集的矛盾纠纷与风险隐患信息汇总上报至镇综治中心。截至目前,排查矛盾纠纷8256户,排查出矛盾纠纷324件。

分类调处,多方合力抓化解。针对普通类型的矛盾纠纷,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对于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协作,采取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重大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由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力量协调处置。依托“一人一专班”模式,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台账,开展纠纷化解回访活动,防范矛盾反复,做到动态感知,实现长效化解。截至目前,化解矛盾纠纷299件,化解成功率为92.28%,回访满意度达97%以上。

三、“五种机制”长效保障促联动

建立信访联席会议机制。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统筹,定期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全面分析当前社会形势,精准研判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因素,明确任务分工与处置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与整治。2024年以来,已召开6次联席会议。

建立信息排查报送机制。严格执行“一日一排查、一周一报送”制度,网格员常态化上报排查台账,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及镇属部门定期反馈矛盾纠纷信息至镇综治中心。每周由镇政法委员召集综治中心、法庭、司法、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具有重大风险、群体性事件等严重隐患的案件,制定针对性处置措施。

建立任务交办机制。以镇综治中心作为核心枢纽,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将分类研判得出的处置措施细化分解并交办至相关部门或村级,明确责任主体与具体要求,明确化解时限和目标,持续督导调度任务执行情况,确保每一项处置任务都能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

建立案件会商联调机制。针对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与风险隐患,整合资源,召集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案件会商,必要时邀请县级部门参与,通过集体智慧与力量,制定科学合理的调处方案,联合开展调处工作。

建立干群联动双向机制。在严格落实上级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镇乡风文明“积分制+先进典型”评选工作方案》,通过积分兑换与先进典型评选,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建立工作成效考核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村、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者提出批评与改进意见,以此增强干部群众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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