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17 | 发布时间:2024-03-1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保密工作的意见》中“认真考评落实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履行好保密工作的各项职责。
一、保密工作分管领导保密工作领导责任:
(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党的保密纪律、保密法律法规,部署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落实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决定;
(三)知悉职责范围内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和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目录;
(四)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修订保密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五)每年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涉密人员的专题保密教育培训每年应不少于4个学时;
(六)明确涉密人员的岗位责任和要求,组织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七)监督指导单位保密工作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八)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发现泄密案件的,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组织查处;
(九)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技术防护标准,落实本单位保密技术防护措施;
(十)对保密工作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
(十一)其他应当履行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
二、业务工作分管领导保密工作领导责任:
(一)熟悉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要求;
(二)知悉分管业务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和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目录;
(三)部署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并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党支部书记与分管领导各执一份。
党支部书记:分管领导:
(签字)(签字)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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