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91 | 发布时间:2024-11-16
一、从“办好案”着眼,增强轻罪治理的公正“底色”。
注重案件程序公正。
注重矛盾化解公正。
注重案件实体公正。
二、从“拓渠道”着手,增添轻罪治理的为民“暖色”。
实行“不起诉+检察意见”。
实行“不起诉+检察建议”。
实行“不起诉+公开听证”。
三、从“建机制”着力,增加轻罪治理的协作“成色”。
构建“微网格”共治机制。
构建“微载体”共享机制。
构建“微法治”共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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