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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浏览量:370     |      发布时间:2023-11-15

一、2023年工作总结

合法性审查工作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累计审核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91件。召开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查研讨会议5次,就乡镇赋权、太蕲高速修建征地拆迁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印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版)》,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个。

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关于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执法案卷情况的通报》,重点就各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序时完成全县1479个行政执法证件年审、337名执法人员2023年度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等各项工作。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5起,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出台《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适时调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召开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班,对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及乡镇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截止目前,出庭应诉31起,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21起,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7.74%。行政应诉质效有效提升。成立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印发《县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今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已审结30件。

“八五”普法工作方面。印发《2023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太湖县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等,明确各单位普法职责。举办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八五”普法工作培训会。组成“八五”普法检查调研组,以“查、看、听”等方式,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和村居“八五普法”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调研。聚焦“八五”普法重点任务,组成“八五”普法督导组分别到牛镇镇、汤泉乡、市场局等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法律援助服务方面。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及承办律师共收到锦旗9面,服务效果良好。全县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0件,完成率达95%;案件办结数为553件,案件结案率为89%。切实提高公证服务质效,公证全年实现“零投诉、零错案”的良好效果。2023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76件(其中:国内公证270件,涉外公证206件)业务收费49.5万元。

重点人群管理方面。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目前,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人,其中缓刑*人,假释*人,暂予监外执行*人,未出现脱漏管现象。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教育、帮扶和管理力度。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人,整体可控、安全稳定。落实刑释人员社会救助政策。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救助*人。

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撰写全县《预警专报》,在维稳工作中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全面推开“百姓评理说事点”项目,深化推广“朴风调解工作法”。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070起,调解成功3958起,其中疑难复杂案件61件,调解成功率达97.2%,涉及金额721.60万元。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今年,县调解中心公开向社会选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印发《关于建立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是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不健全。我县虽成立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但因办案人员紧张。导致无法真正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复议工作效能的发挥。

二是部分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能力不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不高。县直有些部门对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视不够,相关工作要求流于形式,导致部分工作难以推进。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参与度、协作力不高。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如对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对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的培训、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的诊治等等,仅仅依靠社区矫正机构是很难解决的。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是在法治社会建设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重大主题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广泛培养“法律明白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入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切实履行好司法所在调解工作中的日常指导职责。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等工作。

二是在全面依法治县上持续发力。推进太湖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贯彻实施。推动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完善行政复议范围有关规定,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是在平安太湖建设上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行为。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分期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坚决维护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加强安置帮教人员衔接服务管理,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实信访维稳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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