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93 | 发布时间:2023-11-08
自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来,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新区活动方案、安排部署相关行动。现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组织,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把重大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八个方面的集中行动。成立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二、全面部署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市减灾委)2023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部署会议精神的通知》,传达全市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二是印发《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及时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明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结合督查问题清单,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紧紧围绕“八大行动”工作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成立互助联盟,确保共性隐患及时消除
区局统筹建立区成立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危化(城燃)企业安全生产互助联盟。该联盟根据不同组别企业特征,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相当、务实管用”原则,对辖区企业分类分组,不同组别企业围绕行业特征开展互助检查,制定互助检查要点及检查表,采取互助组集中检查或分小组实地检查方式,紧盯危大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工艺企业现场,定期组织开展交叉互助检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10处,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工业企业互助联盟共计组织开展检查企业10家次,查出隐患10处;商贸企业安全互助联盟共发现安全隐患10处;危化(城燃)企业安全生产互助联盟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0个。通过建立互助联盟平台,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自主管理能力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效推动了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四、强化推进“885”,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区结合“885”工作,聚焦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拉网式摸排、研判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立即发现、立即整改,坚决不留盲区死角,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累计抽查检查企业3000家,帮扶指导重点企业500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20家,行政处罚1500次,经济处罚300万元。发现重大隐患50条(已挂牌2条),已整改50条。
五、紧盯重点领域,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一)建设领域
印发《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检查工作相结合。截至目前,区未发现城乡内涝辖区8栋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其中隐患房屋4栋、房屋3栋.目前,8栋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完成检测鉴定,并制定自建房隐患整治“一栋一策”。
(二)消防领域
聚焦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消防设施设备、“生命通道”管理等重点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全面摸排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安排专人指导新增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督促其在整改期间加强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整改完成。截至目前,检查单位60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0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0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66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5份,罚款25万元。
(三)工贸领域
印发《关于印发区经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对照“回头看”重点排查内容,梳理排查隐患,全面开展治理,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闭环销号。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200次,排查燃气非居用户4000户,发现隐患2500个,已整改1633个。其中,管道及设施排查隐患数量780个,完成整改数量450个;燃气具排查隐患数量350个,完成整改数量205个;安全装置排查隐患数量630个,完成整改数量280个;用气环境排查隐患数量239个,完成整改数量177个。
(四)商贸领域
印发《区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商贸企业对照通知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对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数量、产权情况、承租状况、维保单位、业态分布、商户数量进行全面摸排,形成基本情况台账,动态更新。通过摸排,新区直属八个街道内现有建筑面积5万方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10家,建筑面积5万方以下大型商业综合体6家。截至目前,商贸企业未发现重大隐患。
(五)道路交通方面
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隐患、完善一类(批)制度”要求,落实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通报督办,按照“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追究相关地方和行业企业责任,推动整改事故本身及同类问题隐患,专项行动以来,未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事故。截至目前,排查“三客一危一货”逾期未检验200辆、未报废200辆、通报200辆。检验率100%、报废率达100%。排查面包车逾期未检验704辆,报废率达91%。开展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的工作要求,专项行动以来,查处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客车、营运客车、变型拖拉机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5000起。
六、谋划下步措施
下一步,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要求,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原则,坚持“问题查找”为导向,“消除隐患”为目的,紧密围绕“防大事故,控大灾害”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新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督促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决不可掉以轻心,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 “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好属地主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站好“安全岗”。
二是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主线,扎实开展火灾防控“除险清患”、物流场所(园区)、专业市场等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形成隐患管理体系,逐项明确管理台账、检查要求,各类隐患随查随改,对治理情况进行跟踪“回头看”检查。
三是持续推进“885”工作。抓实“八张问题清单”“安全问题子清单”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运行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级部门和区工作专班沟通协调,发挥清单主管部门统筹作用,加强问题梳理、审核、推送,加强业务系统培训和指导,提高问题报送质量和问题整改率。
四是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区蓝天救援队和区水上救援队的队伍备勤,持续健全区“专常群”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维护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真正做到值班值守到位、装备物资到位、应急处置到位、信息报送到位。
五是积极营造安全宣传氛围。通过区应急发布、视频号及国家市级主要主流媒体充分反映应急工作。在辖区内重点区域(商圈)、重点路段、社区(物业)及社会单位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以“四进”活动为契机,普及安全知识,加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灾减灾能力,有效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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