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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队伍建设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浏览量:197     |      发布时间:2024-10-2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部署了30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为破除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藩篱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明确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再次释放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强烈信号。作为基层组织部门,要聚焦“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的要求,从识别、调整、激励三个方面,不断探索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的实践路径,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推进改革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一、建立常态化干部监督体系,将“识别”放在平时。考察识别干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对于组织部门来讲,要着力构建科学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机制,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要严格制度执行。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按照规定不折不扣做好“六查”工作,规范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畅通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对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暂缓提拔任用,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切实将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落到实处。要拓宽方式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干部监督体系,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常态化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健全日常发现、重点识别、优进绌退、适时使用的全链条工作闭环,探索推行纪实档案筛一筛、实地走访看一看、实绩真假查一查、群众意见听一听“四个一”机制,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在重大斗争一线、改革发展实践、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负面清单情况,动态掌握干部“活情况”“新变化”,做到全面立体、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要加强联动协作。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一月一通报、紧急情况随时通报”措施,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信息反馈。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信访举报、个人事项报告、审计监督等方面成果,把需要“下”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精准确定下来,为县委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供决策参考。

二、建立多角度分析研判制度,让“调整”有理有据。要坚决调整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的干部。在具体实践中,要用好“放大镜”和“显微镜”,全方位观察、多角度识辨“下”的干部,做到分析透、研判准、调整好,既不能让该下的干部继续待在位子上,也不能将有错误的干部一棍子打死。要逐步细化干部“下”的依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分析研判、调整处置、督促落实等制度机制,依托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表现、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年度考核结果、担当作为实绩等,对“到了年龄退下来、犯了错误拿下来、人岗不适换下来”等情形进行具体区分、精准研判,使干部“下”的依据更加科学。要全面畅通干部“下”的渠道。结合干部工作经历、个人特长等情况,开展多角度分析研判,予以针对性调整。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通过降级或平级交流到压力较小岗位的方式,让他们“退位让岗”,继续为县委、政府出谋献策;对为官不为、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到曾经任职、并取得过一定成绩的工作岗位,进行再锻炼、再提升;对人岗不相适、家庭有困难等情况的领导干部,进行匹配度分析,平级交流到其擅长领域、合适岗位任职,让“下”的干部前望有路、前行可闯。要常态推进干部“下”的工作。把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产业发展、农文旅产业融合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信访维稳、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及时对不愿为、成绩差、乱作为、群众评价低的干部进行免职、调整,着力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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