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09 | 发布时间:2024-10-13
一、主要做法
(一)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是优化督查检查考核规划体系。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细化为18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实施部门,建立完善台账管理等制度。二是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全系统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梳理,保留5项常规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取消13项,调整14项,并以适当方式整合到年度绩效考核中,确保不重复频发。三是加强督查检查考核统筹。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行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国务院大督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互联网+监管”等涉及卫生健康系统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交由对应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二)切实减少基层迎检考察负担。一是为县以下机构减负。按照精简、节约、效能的原则,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地调研实施方案》,明确不安排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陪同人员、不组织群众迎检等要求。二是避免多头迎检、重复检查。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互联网+监管”信息公开检查周报制度》,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各地按主题报送数据,避免在同一时间点出现多个问题叠加检查的情况。三是不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信息系统填报指标说明》,进一步规范各类报表的填报内容、填报方式、填报时间。
(三)创新改进考核方式方法。一是完善日常考核工作机制。修订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核心指标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引导公立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合理设置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和结构、内部分配比例,同时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相挂钩。二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激励作用。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各试点城市做好成本核算和运行监测,推动医疗机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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