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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高质量发展

浏览量:322     |      发布时间:2024-08-30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关注、始终重视、反复强调的一个重大问题,早在浙江工作时他就说过,“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我们科学地改造客观世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我们正确地改造主观世界,两者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互为前提,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深入学习、深刻领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接力中,奋力跑好属于当代共产党人的这一棒。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政绩,顾名思义就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业绩。习近平总书记曾豪迈地说:“在我们这么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国家,每个人出一份力就能汇聚成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每个人做成一件事、干好一件工作,党和国家事业就能向前推进一步。”一个干部“做成一件事、干好一件工作”就是一份政绩。从某种意义上说,党和国家事业就是干部政绩的累积。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关键少数”和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历史伟业的组织者、引领者、推动者,必须时刻牢牢“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创造政绩、多出政绩,以丰厚的政绩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筑牢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他还说:“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只要干事担事,就会有政绩。政绩的背后,是干部的德才和担当。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历来强调德才兼备,而衡量干部的德才,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政绩。因此,领导干部主观上都会有对政绩的追求,这种对政绩的追求,正是领导干部致力于改造客观世界、推动社会变革进而成就一番事业、造福一方百姓的内在动力。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作出不同的回答和行动,这就形成了不同的政绩观。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过程中的体现。正确的政绩观源于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些人政绩观错位,从根本上说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领导干部能不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可以追溯到他在地方工作的各个时期。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他要求“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党员的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和改革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和改革的大局”正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要求。在福建工作期间,他强调领导干部“要有大局观念,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按政策办事。局部可行,但全局不行的事,坚决不办。不能有短期行为,更不能为了追求个人政绩而不顾政策规定去蛮干”,“为群众办实事,说起来容易,办起来难;做一件、做一天容易,坚持到底难。我们要分清轻重缓急,以‘滴水穿石’的精神,一件一件地办,坚持不懈地办,努力让群众理解、谅解、高兴和满意”。这些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问题。在浙江工作期间,他说,“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要求领导干部“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体现了他“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的一贯主张。在上海工作期间,他要求各级干部“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并在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这与后来他在十八届、十九届、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分别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等重大论断一脉相承,体现了他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博大情怀和作为人民领袖“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赤子之心。这些重要论述归结到一点,就是“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伟大历史主动精神,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领导干部政绩观提出的新要求,在不同场合反复论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重大问题。2013年2月,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繁重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2016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2018年1月,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强调,“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2019年5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告诫全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2020年5月,在山西考察时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2023年4月,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2023年7月,在江苏考察时再次强调,“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在新时代的使命任务,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以更加自信的姿态、更加雄健的步伐,意气风发踏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

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政绩为人民而树。“政绩为谁而树”体现政绩观的本质要求。只有弄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才能真正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告诫全党:“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的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其实,“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是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这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逻辑起点。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做到凡是为民造福的事就一定要千方百计办好,凡是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事就坚决不办”,始终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把政绩树在人民群众心中,把实惠送到人民群众手上,让人民群众从持续增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更加直观地领悟《共产党宣言》中“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的深刻内涵,更加深切感受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而更加坚定地听党话、跟党走。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树为民造福的政绩。“树什么样的政绩”决定政绩观的价值取向。只有弄清楚“树什么样的政绩”,才能真正造福社会、造福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政绩观的核心是为了谁。“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立党初心、永恒使命,共产党人的政绩必须而且也只能为人民而树。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礼记·大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服好务。要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作为工作常态,迈进群众的门槛,走进群众的心坎,用心用情感受他们的安危冷暖,用心用力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让为人民解忧难、谋福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最大的追求、最大的政绩。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靠实干树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决定干部的努力方向。只有弄清楚“靠什么树政绩”,才能真正干在实处、干出实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说过:“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政绩,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出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又一再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告诫领导干部“不要有大干快上的冲动,也就是不能不按规律办事,急功近利、急于出成绩。要把这种浮躁心理、急躁心态都压下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实绩源于实干,实干才有实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刻汲取历史上赵括“纸上谈兵”、两晋学士“虚谈废务”的教训,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大局中去审视、去谋划、去推进,“绝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能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已有的部署和规划,只要是科学的、切合新的实践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就要坚持,一茬接着一茬干”,“不要换一届领导就兜底翻,更不要为了显示所谓政绩去另搞一套”。要“把干事创业的满腔热情与科学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积极有为与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抓好当前工作与着眼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一门心思“做事”而不挖空心思“作秀”,“造福一方”而不“造势一时”,真正让今天的努力成为明天的实力,用今天的汗水浇灌出明天的果实,用干部的辛苦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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