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221 | 发布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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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市某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领取制度
3、*市某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市某局公务接待制度
5、*市某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6、*市某局机关公务用车派遣办法
7、*市某局机关文印工作制度
8、*市某局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第一篇:*市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预算管理条例、规定,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会计和出纳工作分开,各负其责。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分管,实行分级负责制。
二、管理要求
局办公室财务人员正确制作记账凭证,做到帐证、帐帐、帐物三相符,凭证单据不得涂改。每月按时向财政局上报用款计划,及时报送各项财务报表,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三、报销程序
局机关经办人员报销票据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原始发票,注明开票日期、单位名称、商品名称或服务类别、数量、单价及金额,加盖发票专用章;支出数额较大、且发票中无法表明所购全部商品的,必须附物资明细清单。按照经办人出具正规票据并签字→经办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办科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签字的程序进行财务报销。
四、各项支出规定
1、办公费支出: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购置、电脑设备购置及维修、印刷等,由需求科室报局办公室汇总,建立专门的办公用品购置审批台账,预算费用*万元以下的,经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办公室统一购置。预算费用*万元以上的须报局长批准,数额较大的报经局党组研究审定。
2、各类专项资金、考务工作及其他公务活动支出:各科室承办的各类专项工作费用及其他公务活动所需费用,事前拟出用款预算方案(附文件依据),报经科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签字程序进行实施。预算费用金额超*万元的须报局长批准,数额较大的预算费用报局党组研究审定。
3、差旅费支出:按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公务卡报销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因工作需要参加上级安排的培训、会议、调研等公务活动的,出差前填报《**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出差后持《审批表》、公务卡结算小票、原始票据、会议文件等进行审核财务报销。
4、临时性工作支出:如办公房屋修缮、车辆维修等突发性急需办理的临时性工作所需支出程序同上。
五、财务档案管理
局办公室财务每年年末将当年的财务票据、帐薄等财务资料统一进行归档立卷。
六、固定资产管理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局机关各办公室(含局领导办公室)的家具用具、电脑设备及移动硬盘等设施设备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办公室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一行盘点,若全局性工作或专项活动,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对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做到帐物相符。
七、结算管理
1、局机关财务报销时间定于每月25日之前,过期当月不再报账。
2、局机关财务室每半年公布全局经费支出情况。
第二篇:*市某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领取制度
一、机关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负责集中采购并管理。
二、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传真纸;打印机消耗的色带、硒鼓、墨盒和日常办公必需品如日记本、各类笔墨、电话机、垃圾篓、文件夹等。
三、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各科室开展大型公务活动所需办公用品要向办公室提前申报所需用品计划,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四、各科室若临时急需采购办公用品,由科长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经科室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局长审定同意后,由办公室实施采购。
五、日常必需品、采购不易和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
六、各科室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经办公室进行核对后,再进行分发。
七、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科室特殊表单外,其余均由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第三篇:*市某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单位购买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车辆、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沙发、桌、椅、书柜等其他物品。
二、各科室配备的公共财产及公共设施,由财务科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账。使用科室要加强管理和保护,不准擅自外借或转让。
三、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机关统一使用的固定资产,个人、外单位不得借用。特殊情况外借的,须经领导批准,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后方可外借。
财务科应联合办公室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如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如有丢失,由使用科室和责任人照价赔偿。
五、固定资产损坏或需要报废的,由财务科向财政局国资科申请资产处置,经审批后方可减少固定资产。
六、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篇:*市某局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周到、文明节俭、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
二、公务接待对象一般为: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外地某某部门来局联系工作的客人、市某某局组织召开的综合性或专业性会议代表等。平时本市区工作往来,一律不予接待。
三、当有公务接待任务时,应先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接待清单》(包含接待对象、姓名、职务、人数和公务活动内容,接待时间、场所、所需费用及陪餐人员),经分管局长签字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到市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酒店进行接待。
四、公务接待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接待标准每人每天不能超过100元,不得安排香烟和高档酒水。
五、公务接待结算清单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签字,机关财务人员负责定期结算,未经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
六、结算清单、报销单据(发票)分管财务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入账。
第五篇:*市某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及驾驶人员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机关车辆主要用于局领导和业务工作用车。
三、大型会议、接待以及突发事件等重要或特殊活动用车,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调度局属车辆进行安排。
四、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因病住院或其他紧急、特殊情况在本市区用车可向局办公室申请派车。
五、市区以内公务用车,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市区以外公务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市境以外公务用车,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六、机关车辆按照领导安排需要出市境的,驾驶人员应提前将出行的地点、时间告知局办公室主任进行登记,并凭登记和用车领导的签字按月呈局主要领导审批报销过路、过桥费等有关费用,不得无故中途绕道;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问题者,由用车人和驾驶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并严肃处理。
七、机关车辆原则上不跨省出行,特殊情况需跨省出行的,应提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八、车辆运行实行用油包干制度,每月报销一次;驾驶人员要注意节约用油,如当月油费结余,向后结转继续使用。
九、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养护。凡需维修、保养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和局分管理领导审核并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定点维修、养护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未经审批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或不在定点场所进行维修、保养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如因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个人承担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十一、机关车辆不得用于迎亲、接送学生等私人活动,不得擅自将机关车辆停放在旅游景点和高消费餐饮、娱乐等场所,违者其损失由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二、机关下班收车时,原则上所有车辆停放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如因各种情况不能停放在机关大院的,应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以停放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停车场等有人看管的安全的场所,确保万无一失,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三、法定假日实行车辆封存制度,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如有特殊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安排有关车辆值班。
第六篇:*市某局机关公务用车派遣办法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为加强公务用车派遣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使用开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机关公车派遣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交通补贴区域范围(市中心城区)内的一般公务出行应坚持社会化、市场化,由出行人员自行解决。到市中心城区以外从事公务,应优先申请使用市公车服务中心的公务车辆及驾驶员。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置、离退休干部用车。如市公车中心车辆申请确实难以及时获批的,可以派遣使用我局保留公务用车,用车范围仅限于以下情形,且必须从严从紧控制。
(一)送领机要文件、紧急公文材料;
(二)执行抢险救灾、防汛、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应急公务;
(三)参加上级部门在许考察调研、督查活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重要会议的应急接送;
(四)参加重要外事活动及公务接待;
(五)离退休干部用车;
(六)牵头集体视察、工作检查、下基层调研活动;
(七)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情形用车。
三、拟使用我局保留公车,需由用车人填写市民政局公务用车派车单(见附件),分别由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依据性文件交至局办公室主任;符合要求的,办公室根据公车实际安排车辆(驾驶员);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用车结束后,驾驶员填写车况信息、出发时间、收车时间将派车单交给办公室。因公务紧急,来不及执行上述流程的,用车人可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用车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填派车单。
四、出车期间,用车人、驾驶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纪律。不得动用车辆为任何人办理私事,严禁参与社会上的红白喜事活动,不得与其它单位调换车辆或将车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居民小区、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火(汽)车站等敏感场所。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架车和酒后驾车。
五、相关人员因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被群众举报查实、被纪检监察部门查获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篇:*市某局机关文印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文印室管理,本着严谨细致、节约经费、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文印室负责局机关公文、资料的打印、复印和速印等工作。
二、正式公文由主办科室拟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签发后,按需印制。文稿未经审核签发,不得印制。因拟稿、校对环节不认真造成须重新印制的,定期通报。
三、公文清样及电子文稿提供给局机关文印室后,工作人员按供稿时间和轻重缓急安排印制顺序。主办科室需加班印制文件,须提前一天与办公室协商后,妥善安排印制时间。。
四、机关文印室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登记制度;大量复印、速印文件实行印数预审,50张以上须报局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印制并在文印台账中注明发放范围。
五、加强对印刷纸张等耗材的管理,机关文印实行双面印刷(特殊情况除外);每个科室每次申领办公用纸原则上不得超过1包;文印室工作人员须每周统计一次纸张申领情况并报办公室。
六、机关文印室工作人员要服务热情、工作高效,爱惜文印设备,注意日常维护保养;除文印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复印或速印设备。
七、机关文印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承印材料,按交办科室的要求做好电子文档的保存或删除;无关人员不得在文印室逗留,不得翻阅与本科室无关的文件资料。
第八篇:*市某局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市民政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推进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提高行政资源使用效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上级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主要指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调整分配、修缮维护、水电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以及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应增强大局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爱惜机关办公用房设施,维护机关办公环境和秩序,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
第二章 调配与使用管理
四、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依照“机构编制人员、面积分配标准、集中办公使用”的原则,由局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和楼内办公的局属单位使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核定各使用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
五、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闲置办公用房调配使用需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六、修缮维护机关办公用房,应在保证安全、环保、卫生、节能节水、注重维护和完善办公用房及其设施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统一标准、经济适用”的原则,做到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注重完善房屋使用功能,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不得变相进行改扩建或超标准装修。
第三章 水电管理
七、机关大楼内供水管道、供电线路及水电表(即:
表外部分)统一管理维护。各使用科室、单位如需增加用电用水设施的,应向局办公室或人事培训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局办公室或人事培训中心监督实施,严禁私接私改水电管线。
八、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节约意识。节约使用每一滴水、每一度电,随手关闭水龙头、照明开关和用电设备,发现管道漏水应及时告知局办公室或人事培训中心。严禁使用高耗能电器。
第四章 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
九、 机关大楼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由人事培训中心负责管理,确保楼内卫生整洁、美化净化。
十、各科室、各单位要自觉搞好室内,做到墙面、地面干净整洁,室内室外清洁明亮,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十一、机关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素质和卫生习惯,爱护公用设施。
十二、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围绕“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经常对办公用房、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作必要的检查和维护,严禁电器长期通电、超负荷运转,发现线路老化或负荷过大时,要及时报局办公室和人事培训中心进行维修,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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