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77 | 发布时间:2023-11-14
“十四五”以来,我乡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乡工程,全面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全力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做好生态保护与修复、抓好环境监管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工作任务,我乡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我乡在“十四五”期间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推进全乡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严厉打击工业企业污染。组织开展印花印染、酸洗、电镀等高污染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在落实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排查的同时,组织环保口、企办、执法队等多个部门对全乡开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二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0个农村污水收集后实现一体化处理,有效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三是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清理及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业的清理整治工作,其中排查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0家。对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场要求配套建设环保处理设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完成餐饮、美容美发的规范化管理,排查加强餐馆、饭店等第三产业污染源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四是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清理和河道整治工作。制定了“一河一策一专班”整治方案,严格落实“河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区域,将全乡主要河段的责任落实到村书记、主任肩上。经常组织对河道漂浮物、水浮莲、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打捞清理,实现了行河顺畅、河面整洁。规范河流域各村生活垃圾清运日常管理,及时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
(二)围绕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乡村面貌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新建了一批活动广场、主干道路、公厕、池塘等基础设施。积极配合公路局白改黑改造,改善交通条件。建立河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主要河道漂浮物及时打捞,实现了行河顺畅、河面整洁。落实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市场化运作,建成垃圾压缩站,积极构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了垃圾终端处理。
(三)加强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优势
一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我乡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抓,亲自动员,抓督促落实。我乡要求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及要求,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环保工作层级管理责任制,书记、乡长为第一层级责任人,对全乡工作负责;乡党政班子成员为第二层级责任人;乡驻村干部及各行政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三层级责任人;行政村干部及各自然村包片负责人为第四层级责任人。通过责任层层细化并落实到人,充分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责任制全覆盖。三是注重宣传。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重点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义、目标及要求。通过深入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发动各村、有关单位主动引导村民群众共同参与乡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我乡在“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环保意识不高。部分村对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重经济、轻环保”的观念依然存在;部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不强,对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够;群众环境意识淡薄,爱护环境并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够,乱丢生活垃圾,乱倒生活污水现象时或存在。二是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环保经费得不到保障。村级环保工作经费又得不到保障,给村集体经济带来压力。三是乡镇环保队伍力量不足,技术条件薄弱。“头重脚轻”的问题比较突出。乡镇环保人员数量及技术条件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缺乏必备的技术力量和实践经验。
三、下一步计划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强化生态环境效益和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等五大专项行动,全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舆论氛围。通过有线电视、横幅、标语、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环保宣传,重点宣传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及要求。通过深入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继续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各村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彻底扭转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的被动局面,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
(三)采取铁腕手段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对沿路、街道的墙体违规广告、破烂门头、小广告等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对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进行整治;开展新一轮河渠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偷排废水等污染环境行为,重点清理池塘、沟渠、内河污泥,打捞水上漂浮物,切实改善水环境。
(四)严明工作纪律逐步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要求各村、各单位要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加以整改和完善;要认真对照整治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推动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全乡工作进度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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