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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协中心组(扩大)暨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上的交流发言: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敢担当

浏览量:109     |      发布时间:2024-09-16

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敢担当

——在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大家集中时间学习《条例》原文,认真聆听**主席讲的党课,深刻体悟专家辅导,畅所欲言交流体会,使我思想很受启发、内心颇有触动,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六项纪律”的全面理解。围绕中央通知、省委工作方案、省政协实施方案目标要求中明确的“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谈三点认识和感受。

一、学要学出忠诚,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作为新时代政协机关党员干部,一要把政治站位提上来。政协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学党纪、守党纪,必须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论做什么工作、担当什么任务,都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二要把信仰信念强起来。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升华个人追求,自觉端正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修身立业的“压舱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三要把工作思路理出来。对党忠诚不是空话,它体现在工作实践中。此次修订的《条例》,突出“两个围绕”,强化责任担当,这些规定既有明确标准,又有具体要求,能够促进我们更好地扛起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在学习中要特别重视《条例》中的这些规定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

二、学要学出敬畏,擦亮清正廉洁从政底色

“敬”是让人有所为,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畏”是让人有所不为,提醒自己不该做什么。作为新时代的政协机关党员干部,一要明方向、知进退。**主席在省政协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时强调,要自觉对照检视,在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中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聚焦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我们要在学习中认真反思本职工作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点和风险点,校正思想和行动,避免“手电筒总是照别人而不照自己”,避免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可能带来的违纪行为。二要受警醒、出出汗。虽然还未开展警示教育,但在逐字逐句学、对照对标学的过程中,联系过去开展以案说纪、网上刊发的典型案例,用“如果我是他,能不能把持住”来反思,反问自己面对那些当事人所处的境况,理想信念还能否坚如磐石、宗旨意识还能否始终如一、廉洁底线还能否牢不可破。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主动自觉“代入”,不仅会有红脸出汗的感觉,还会有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警醒作用。反面典型给出的警示,不仅仅是哪些做得、哪些做不得,更重要的是这些人腐化堕落带来的警示,“拒腐蚀,永不沾”,关键还是要严守《条例》。三是守底线、有所止。党纪不仅仅是一把“戒尺”,也是对干事创业的有效“保护”,要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既要明白哪些事不能干,更要明白哪些事要干、必须干而且要干好的道理,严防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就是遵守党纪到位的片面认识,严防工作惯例或工作经验造成的违纪现象,严防把工作程序不到位简单当成是工作不规范而没有违纪的错误认识,真正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远离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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