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313 | 发布时间:2024-08-2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市坚持把殡葬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保障,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殡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筑牢“三个保障”。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推动建立“四级主要领导抓殡葬”工作机制。区县(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殡葬改革指挥部,整合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力量,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统筹推动殡葬改革重点任务。强化政策保障。出台了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启动了《**市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规范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和公墓管理。强化经费保障。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5年来,采取争取上级支持、地方财政投入、政府城投公司投入等方式,新建、改扩建7个殡仪馆,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2个、乡镇公益性公墓81个。加大惠民殡葬资金投入,市、县每年安排2500万元财政资金,推动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市、县财政均预算安排了殡改工作经费;**县、沅江市、大通湖区等地将乡镇公墓管理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村(社区)人口数每人2-5元不等的标准为辖区内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安排工作经费。
二、抓好“三个环节”。推进火葬改革。按照先湖区、后山丘区,党员干部带头、群众跟进的思路,从2019年开始以县为单位循序渐进推进火葬改革,2022年**市被纳入全省首批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市,2023年市县相继启动全域火化“零点行动”,通过完善设施、深入宣传、试点先行、惠民殡改,让群众自愿接受火化、节地生态安葬等殡葬方式。加强遗体火化闭环管理,已实施全域火化的6个县市区,通过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信息员制度、信息快准报告反应机制、监控查处机制和巡查督查机制,实现全过程监管。加强散埋乱葬整治。坚持乡镇公墓公益属性,实施免费入公墓安葬。2023年,骨灰年均入公墓安葬约8000例。加大专项整治资金投入,2021年以来,整治硬化大墓、豪华墓和其他散坟3.2万余座,实现“增收、增地、优环境”。创新移风易俗机制。印发《**市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试点工作方案》,从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祭祀、整治大墓豪华墓等四个方面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实施“以文化人”工程,通过建立红白理事会帮办丧事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移风易俗激励措施和打造地方文化品牌等形式,树立文明新风。
三、创新“三个举措”。探索村级集中生态安葬点建设。2022年以来,全市按照“乡镇统筹规划、村(居)委主导、公益便民、节地生态、逐年实施”的工作思路,建成50余个村级集中生态安葬点,做到墓隐于林、穴隐于草、路隐于“绿”,形成了以乡镇公益性公墓为主体,村级集中生态安葬点为补充的农村安葬格局。推行“一站式”殡葬服务。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探索打造全市“智慧殡葬”一体化平台,实现信息一次采集、一键查询,同时打通与公安、教育、人社等多部门服务环节,实现基本殡葬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多处共享。优化公民“身后事”办理流程。2021年,在**县试点推进居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去年在全市全面推广。目前已将民政、公安等8个部门涉及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证件注销等40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改革范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联动办理、一站式服务。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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