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62 | 发布时间:2024-11-1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抓好全会部署改革任务的九分落实,必须把握、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抓出成效。如何将改革精神和内容落实落地,共同构建高效公正的审判管理体系,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坚持“举旗定向、坚如磐石”,把党的绝对领导熔铸到司法审判工作中来。深化司法改革,党的绝对领导是根本保证,司法改革无论怎么改,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首先要保持政治坚定,毫不动摇推进司法改革,坚决同错误意识形态作斗争,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在关乎道路、旗帜、方向等根本性问题上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其次,要保持改革一贯性,不能做“两面派”“墙头草”。改革强调变化,但永远不变的是要始终紧紧围绕政治核心开展改革。司法改革要坚决维护政治利益和法治利益,党在哪些领域、哪些方面、哪些工作出台了最新政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脚步就要跟到哪里,做到不脱节、不延时,切实让司法改革充分体现时代脉搏。第三,要落实“刀把子”作用。司法改革工作要着眼国家机器运行、人民群众期盼、社会法治需求。我们要进一步明确什么是应当严厉打击的,什么是应当坚定维护的,什么是应当激励鼓励的。特别是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治道路方面,要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坚决防止“黑天鹅”“灰犀牛”等事件的发生,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坚持“枝叶关情、心系苍生”,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改革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服务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改革中,人民立场站得稳不稳、实不实,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牢不牢。人民法院所办理的案件,许多都是贴近百姓民生的案件,要用群众听得懂、理解得了的语言做好群众工作,把小案办出民生大道理,强化释法说理,让百姓“明明白白”打官司,做好案件回访和判后答疑工作,避免一事未结、又增矛盾,助推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落实信访实质化解制度,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改革具体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改出什么效果,都要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此,法院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吸纳人民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了解司法改革情况、参与司法改革进程、监督司法改革效能、维护司法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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