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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浏览量:215     |      发布时间:2024-07-08

为进一步落实《xx区新闻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全街新闻宣传工作,创新思路、强化导向,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魅力xx、和谐稻香”的浓郁舆论氛围,全面提升xx街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均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突出重点、注重导向;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考核内容参照街道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分为部门考核(总分12分)和社区考核(总分35分)。各社区、各部门宣传工作人员围绕中心工作自行采写或邀请媒体记者采写的,在规定的各级各类纸质媒体(纸媒电子版)、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发表的原创正面宣传稿件纳入考核。

四、具体细则

(一)材料报送要求

各社区、各部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单位下周新闻线索和本周工作动态。每月2日下午5点钟之前报送上月新闻宣传统计。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社区共24分,部门共8分)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社区3分,部门1分,每缺漏一项社区扣1分,部门扣0.5分)

社区:

1、开展“举旗帜·送理论”等理论宣讲活动;

2、做好理论书籍的学习使用工作;

3、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

4、加强对讲座、论坛、报告会的管理;

部门:

1、参与“举旗帜·送理论”等理论宣讲活动;

2、做好理论书籍的学习使用工作;

3、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

(2)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社区3分,部门1分,每缺漏一项社区扣1分,部门扣0.5分)

社区:

1、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积极撰写学习体会、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3、提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4、提供在校园、企业、社区、机关、网站、家庭等领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资料;

部门:

1、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积极撰写学习体会、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3、提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3)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社区3分,部门1分,每缺漏一项社区扣1.5分,部门扣0.5分)

社区:

1、积极参与“书记讲党课”评比工作;

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宣传工作,开展扫黑除恶、经济普查等重大社会宣传工作。

部门:

1、积极参与“书记讲党课”评比工作;

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宣传工作,开展扫黑除恶、经济普查等重大社会宣传工作。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社区6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1、各社区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专题研究思政工作;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3、各社区党委每年向街道党工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

4、每年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情况;

(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社区3分,部门1分,每缺漏一项社区扣1.5分,部门扣0.5分)

社区:

1、有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2、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和培训;

部门:

1、有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2、参与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和培训;

(6)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社区6分,部门4分)

1、建有政务新媒体平台,完成账号主体认证,制定管理制度,定期更新维护,落实“三审”制度。政务新媒体平台稿件发生错误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应销未销的、政务系统出现网络安全漏洞未及时整改的,每次社区扣2分,部门扣1分;

2、严格管理互联网工作群。在互联网上或工作群内,出现不当网络行为的,每次社区扣2分,部门扣1分;

2、积极监测舆情信息,及时核查舆情信息线下情况并按要求上报,积极配合处置舆情。未提前上报舆情风险点造成社会影响的、未及时反馈舆情情况说明、未按要求做好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或未按规定时间反馈上级部门督办舆情情况说明,每次社区扣2分,部门扣1分;

4、有人员从事网信工作,主动开展跟评跟帖工作,主动参与网络评论培训,完成各类网评任务。网信人员更换后不及时上报、网评任务未按规定及时完成或网信工作人员值班落实不到位的,每次社区扣2分,部门扣1分;

(三)新闻宣传(社区共11分,部门共4分)

(1)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2分,部门1分,每缺漏一项社区扣1分,部门扣0.5分)

有专职负责人分管宣传工作,有专职宣传员。

(2)支持配合宣传工作(社区3分,部门1分,每缺漏一次,社区扣1分,部门扣0.5分)

1、按要求参加宣传会议和培训,按时、按质上报外宣稿件统计;

2、认真落实上级宣传部门部署的宣传任务,积极完成各级宣传部门安排的媒体接待、媒体采访服务工作;

(3)按照街道新闻宣传考核任务,计算各社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并排名,第一名得分作为满分参照,相应比例计算各社区、各部门该项得分。(社区6分,部门2分)

五、新闻宣传任务细则

(一)各社区

(1)全年宣传稿件(包括网络媒体)不少于156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不少于40篇,市级媒体不少于96篇,今日xx不少于20篇(具体情况见附件1)。

(2)省级以上媒体:500字以上不少于15篇,200字以上不少于25篇;

(3)市级媒体:500字以上不少于48篇,200字以上不少于48篇;

(4)今日xx:500字以上不少于10篇,300字以上不少于6篇,100字以上不少于4篇;

(二)各部门

(1)全年宣传稿件(包括网络媒体)不少于54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不少于6篇,市级媒体不少于36篇,今日xx不少于12篇(具体情况见附件1)。

(2)省级以上媒体:500字以上不少于2篇,200字以上不少于4篇;

(3)市级媒体:500字以上不少于12篇,200字以上不少于24篇;

(4)今日xx:500字以上不少于6篇,300字以上不少于4篇,100字以上不少于2篇;

六、奖惩细则

(一)月度考核

每月按考核内容综合统计各单位成绩,并召开街道党建宣传工作推进会进行通报。对于宣传得分前三名的部门和前两名的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后两位的部门和社区予以通报批评。每月排名最后的两个部门或社区主要负责人,由街道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

(二)年度考核

1.考核采用机制与实绩考核相结合、年度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2.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完成年度新闻宣传任务且排名前两名的社区和前三名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并按照获得名次,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给予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适当加分。

3.对部门和社区宣传员实行积分管理。根据每人的出稿量,结合实际刊发媒体的性质,按照月、季、年度分别汇总个人积分,并实时通报。

4.未完成年度任务,且排名分别为最后的两个社区和部门,给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最终得分分别扣除10%、20%。

5.各社区、各部门每年围绕重难点工作需完成不少于10篇新闻稿件的宣传任务,完成的社区或部门,给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社区加5分,部门加2分;未完成任务的社区或部门,按照完成情况,给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社区扣5分,部门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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