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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浏览量:274     |      发布时间:2024-07-06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现将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谋划作如下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强化廉政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上半年,局机关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至第二编第九章,组织研讨交流2次;二是部署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3月,局领导班子组织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会,组织讨论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邀请区纪委派出第一监察组组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讲。进一步加深了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明确了重点目标任务;三是强化党员干部监管。我局始终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摆在首位,注重“提醒在前,教育在先”,定期对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遵章守纪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防微杜渐,提高工作效能。上半年,开展廉政谈话11人次;四是抓好专项巡察。上半年,区纪委对我局党组开展“四个重大”领域专项巡察,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将巡察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主动提供相关资料,陪同巡察组检查流域综合治理,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狠抓组织收入,夯实财源基础。一是向难求成增收入。我局围绕年初收入目标,以国有“三资”清理为契机,不断加大“三资”清理、盘活和处理力度,狠抓国有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收缴,积极破解财政增收难题。1-5月,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618万元,为预算的70.9%,同比增长10.5%,增幅排名全市第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9098万元,同比下降7.3%,非税收入完成15520万元,同比增长307.3%。非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710万元。二是赋能聚势建财源。深入推进高质量财源建设行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区进一步推进高质量财源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清单》,会同区税务、科经、发改等部门梳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确保全年财源建设目标任务硬账硬结。2024年一季度报送骨干税源培育项目5个;三是抢抓机遇力争取。我局紧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政策投向,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持续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蓄能增势。截至目前,区财政累计向上争取无偿资金2716万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16000万元的16.98%。累计争取到位债券资金2885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282万元,有力支持了**合成生物产业园二期综合配套工程、古老背路安置房建设工程、2024年待闸船舶免费接收转运、若水路长寿路善窑路雨污分流及配套工程等项目;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用于支持**长江生态廊道(**段)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21572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福祉。一是建立健全“三保”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三保”动态监控,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对库款运行的监测研判,加强对“三保”的风险分析、预测、管控及处置工作。1-5月,“三保”支出15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二是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政策,加强资金筹措和统筹力度。上半年累计拨付社会保障资金共计6424万元,其中:卫生计生资金1251万元、民政资金2357万元、社会保险资金2495万元、就业资金52万元、优抚资金15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4万元。为推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稳就业促就业等重点民生事项提供了财力保障;三是全力保障项目征迁。上半年累计拨付项目资金15118.31万元,保障50个项目征迁工作顺利开展,其中重点保障长江生态廊道项目3263.14万元、现代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凌云大道、张家湾横路、鸡山路)3796.78万元、合成生物产业园(桃子冲延伸段市政工程)2185.10万元、滨江公园延伸段项目1481.73万元,为我区项目征迁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保障产业扶持资金。有效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域创新奖励资金、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等产业扶持资金,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积极兑付广汽、安琪、兴发等各企业产业扶持资金,配合相关部门确保招商引资协议落实到位。上半年共计安排产业扶持资金1.52亿元,用于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高端产业引进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重点支持精细化工产业、汽车产业、合成生物及新能源产业,助力企业提档升级;二是严格落实财政金融措施。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管理,严格落实“首贷户”贷款贴息、贷款担保费补贴等金融措施,积极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区级配套资金。上半年,累计为17家企业兑付贷款担保费补贴、“再担园区贷”贴息共计36.977万元。同时,大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加强融资力度,延长“政采贷”贴息政策至2025年2月,推行“政采贷”掌上办小程序,搭建供应商及银行沟通渠道。上半年,我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26万元。进一步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增长;三是“免申即享”持续升级。结合“两业融合”、“促消费”等惠企政策更新情况不断扩大“无申请兑现”财税优惠政策范围,继续加大对“无申请兑现”的宣传力度,扩大惠企平台使用面。认真落实相关职责,按时完成资金指标下达、拨付。上半年,新增“无申请兑现”免申项目约20项。通过“无申请兑现”安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区域创新奖励、进规进限奖励、上市奖励等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资金共计9343.5万元;四是争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今年以来,我局大力推行供应商承诺制,围绕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管理”准入管理事项,制定申报方案并报送市财政局。目前,我区已被纳入省财政厅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行试点范围,正在向省营商办积极争取纳入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五是优化涉企收费流程。通过预算一体化非税收入收缴平台,实现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新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减材料、减跑动、更便捷”,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截止5月31日,全区办理电子化缴费198笔,金额911.41万元,电子低碳的缴费路径、智能化服务,全力打通流程优化的“最后一公里”。

(五)推进重点工作,彰显财政担当。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实现大财政体系建设目标,上半年,我局重点部署推进以下相关工作。一是清理盘活国有“三资”。上半年,我局组织了3个以分管局长带队的核查组,分别深入全区12个重点部门20余家单位进一步开展“三资”核查,目前已基本完成核查工作,共清理登记闲置和账外房产土地共13处(含原镇办企业下放资产2处)。同时,组织开展“深化‘三资’盘点全面编制‘一账一表’”工作,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重点关注区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车辆等,区属国有企业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以及特许经营权等资产,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台账,推动国有资产清理盘活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探索建立区级政府公物仓。我局印发了《**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公物仓建设工作方案》,着力打通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两个通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严格新增资产配置审核,优先通过调剂、借用、租赁等方式从公物仓资产中调剂保障,着力提高全区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落实资产登记确权工作。我局结合闲置土地房产清理情况,逐项研究明确办证路径、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目前已完成办证资产1宗(园区公司办公大楼),价值6968.53万元;初步议定先行办证资产共计18宗,预估价值1.54亿元(具体分为城发集团既有资产3宗,预估价值0.88亿元;征收划转资产4宗,预估价值0.18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11宗,预估价值0.48亿元);另有2宗征收资产(孟家老屋、段家老屋)和农业农村局原种子站房产正在加快推进产权登记工作。

(六)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建立财政内部大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全部贯通”原则,建立财政监督局牵头、各业务股室协同配合的财政内部大监督工作机制,实现对财政管理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有效监督,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与区纪委监委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互通、力量统筹、线索移送、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贯通协调,切实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二是开展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24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事项统筹方案》,围绕会计信息质量、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14个项目,全面统筹各类监督检查和督查考核,资源和信息共享,人员统筹安排,提高财会监督效能。上半年,已经组织开展全区往来款清理、国有“三资”数据核查。同时,持续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及时更新补贴政策清单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把好政府采购关口。上半年,我局分别对政府采购中心、两家采购代理机构及全区预算单位开展年度检查,及时发现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了采购行为,强化了政府采购质量;四是稳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监管。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就国有企业推进整合重组、推动市场化经营、加强党的建设等9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制定国企改革24项任务清单,为提升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能力,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基本遵循。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压实责任树担当。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各项规定动作,不断夯实局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纪律意识。同时,对区纪委专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的问题,积极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巡察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量质并举抓收入。树牢“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瞄准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坚持财政收入量质并举鲜明导向,紧紧围绕全区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分析税源结构、税种特点和税收入库情况,精准把控收入动态,加强财政收入研判,确保按进度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有关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

(三)筑牢防线促监督。扛牢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持续加强对预算、国资、财务、会计等各个领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省市安排和《统筹方案》《“八统一分”制度》规定及局内“大监督”工作机制要求,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与票据使用管理检查、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等5项监督检查联合开展,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

(四)优化服务促提升。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局将积极落实推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推广宣传政采贷融资及贴息政策,力争完成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000万元。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下半年,并组织专班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再次抽查。同时,继续严格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管控,从源头加强收费项目管理,做到收费项目、代收资金、信息传递闭环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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